聚会地点是在第八十二街靠第二大道的一幢赤褐砂岩建筑。一个匿名戒酒协会的团体租下这里的二楼,每天举行六次聚会,从早上七点开始到晚上十一点。为了附近邻居的安宁,午夜这场聚会不能鼓掌,要表示欢迎或赞成时,改用弹手指。

演讲人是个已经戒酒五年的建筑工人,他讲了一个很典型、很清楚的喝酒故事,而且很简洁,二十分钟就结束了。接着休息一下宣布几件事,大家轮流传篮子,然后是举手发言。

我很高兴这个聚会是这样的,肖特只要把手放在膝上,不必说什么话。第一次参加聚会没必要让自己成为焦点,如果是大家一个个轮流站起来发言,那他就躲不掉了。

我第一次参加聚会的时候,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在满屋子的酒鬼面前开口。接下来我找到在这类轮流发言聚会的生存之道。“我名叫马修,”每次我都这么说。“跳过我吧。”当时我脑袋里头有一大堆想法,但就是没办法说出口。“我名叫马修,谢谢你们的见证,今晚我只听就行了。”

十一点我们下楼离开,我建议一起去喝杯咖啡,他说也好。我们走到八十六街,那儿有一家他喜欢的餐馆。我很饿,点了一个烤奶酪三明治和一份洋葱圈,他只要了咖啡。

他说:“我差点就举手了。就差一点点。”

“没关系的,只要你想讲就举手。没有硬性规定。”

“说什么都可以,对吧?我原以为每个人讲话都得跟前一个人所讲的有关,不过其实不必,是吗?”

“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在我们家,听到的说法总是,‘别把你的事情告诉陌生人。’我已经习惯把事情搁在心里了。”

“我明白。”

“真的有用,嗯?不喝酒,去参加聚会。”

“对我有用。”

“上帝,我想没错,十年呢。”

“一天天累积起来就行了。”

那上帝呢?他想不通,那墙上的标语,还有列出来的十二个建议步骤呢?反正不要喝酒,我告诉他,去参加聚会,保持开放的心。我信上帝吗?偶尔,我说。我不必一直相信上帝,我每天每时每刻必须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不要去碰酒。

他说:“我不该拖着你。说不定你有事情要忙。”

“我很高兴有人做伴,詹姆斯。”

“你知道,刚刚就在开会的时候,我还在想,因为我会听着别人的发言,心思却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我想到沃特森,那个被刺死的家伙?”

“怎么样?”

“好像有什么盘踞在我记忆里,我却抓不住。”

“或许我们可以一步步慢慢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我说。

“不知道,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想起来了。你说他那个朋友认为这不是偶发的抢案?”

“这正是我想查清楚的。”

“为什么?有人杀他的动机吗?”

“据我所知没有。”

“那——”

没理由不让他知道。“有其他几个人也死了。”

“在同一区?”

“不是,”我说,“也不全是发生在街头。”

“那么有什么相关呢?”

“被害者彼此都认识。”

“被害者?那么他们都是被谋杀的吗?就跟沃特森一样?”

“某些是,某些只是有可能。”

“有可能?”

“有几宗自杀可能是布置出来的,”我说,“还有几桩意外死亡也可能是安排好的。”

“所以你想这群人……他们是什么团体?俱乐部还是什么的吗?”

“我真的不能透露细节。”

“当然,我明白。那发生了什么事?其中一个人雇用你?他们为什么不去找警察?”

“我的任务之一,”我说,“就是确定这些是不是犯罪事件。”

“看来一定是,对吧?如果一个团体里面有好几个人都被陆续杀死——”

“那就是我必须去追查的。”

“你刚才不是说——”

“谋杀案彼此之间可能没有关联。自杀也可能是真的。”

“意外死亡也可能完全没有问题,”他说,“我懂了。你有什么进展?”

“我真的不能——”

“——透露细节,没错。对不起,我只是试着回忆我该想起的那件事。你知道,之前我只觉得那是一宗枪击案,一般大概称之为临时起意的犯罪。我想有个警察提起了这个词,意思是说,劫匪只是在那里想找个对象弄点儿钱花,然后沃特森先生走过来,那个区环境不错,看起来他是当地住户,穿西装打领带,显然是个下班回家的专业人士,劫匪猜想他手臂上的手表大概很值钱,皮夹里可能会有几张大钞。”他皱起眉头,“但如果有人是计划好要谋杀沃特森,他会怎么做?在他房子里等着他回家不就得了?”

“那是一个方法。”

“不然就是先埋伏在那一带,”他说,“我不记得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事物,但就算有,我也不一定会注意到。有些衣服脏兮兮胡子乱蓬蓬的人渣会在暗处躲躲藏藏的,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找出这些人,要么我自己对付他们,要么就打九一一把他们弄走。但是你在找的人不是这类的,对吧?”

“可能不是。”

“他可能穿得不错,”他说,“而且他得盯着沃特森的房子,所以会出现在沃特森回家的路上。此外,仔细想一想,他很可能开车,不是吗?想到劫匪,总是首先想到他们徒步的,但是假装劫匪的人,就会开自己的车,对不对?”

“很可能。”

“那附近有没有车子停下来?车子太多了,所以真正的问题是,有没有人坐在停下来的车上?答案是我没注意到类似的状况。你追踪的那个家伙长什么样子?”

“不知道。”

“你心里没有嫌疑犯,也没有外貌特征?”我摇摇头,“所以如果他开车——”

“我也不会知道车子的品牌、款式,或车型。”

“我想也是,马修。”

“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车,”我说,“如果我知道是谁干的,那一定是天使显灵告诉我的。”

“嗯,我懂你的意思。”

我们又聊了一些探案的基本原则,还有我过去办其他案子的方法。他没当过警察,但是当警卫和巡逻的那段日子让他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他提出的问题都很好,而且很快就抓到要领。侍者过来给我们添咖啡时,我们安静下来。重拾话头后,我们转移话题,聊起匿名戒酒协会、酒精中毒,还有詹姆斯今后该何去何从。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酒鬼,”他郑重地说,“今天晚上我听到很多有趣的事情,但是发生在演讲人身上的许多事情,不可能在我身上重演。我从没入院治疗,没有去过强制戒酒所或再生中心。”

“反过来说,他从没因为喝酒丢掉工作。”

“是啊,而我有过。这点我没话说。”

“詹姆斯,”我说,“谁知道你适不适合呢?但是眼前你正在找新工作。之前你说过你的时间很多,要消磨时间的话,去参加聚会总比逛酒吧便宜。那里的咖啡免费,而且谈话有趣多了。你知道,参加聚会的人就跟去小酒馆的没两样,唯一的区别是参加聚会的人不喝酒。这样跟他们相处起来更愉快,而且被人吐在鞋子上的危险性要小多了。”

刚刚参加聚会时,我在事务处买了本聚会手册,现在我拿出来跟他一起看,告诉附近的聚会点。他问我通常去哪个地方,我告诉他大半在我家附近。“每个聚会都有自己的风格,”我说,“多试几个地方,你就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

“就像不同的酒吧。”

我把自己的名片给他,是最简单的那一种,上头只有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这是我的办公室,”我说,“但是我不在的时候,电话会自动转到我家。如果有急事你可以打来,无论白天晚上都可以。平常半夜之后打来可能不太方便。如果过了午夜,你觉得很焦虑,可以打到联络中心,电话号码就在聚会手册上,那里二十四小时都会有义工接电话。”

“你的意思是,就这样打去找个陌生人说话?”

“总比喝酒好。”

“上帝啊,”他说,“你知道吗?你让我得考虑很多事情。我的意思是,我想我不会闹到那个地步的。”

“我也不会。”

“之前你打电话给我时,我想,管他呢,就跟你见个面,喝一两杯啤酒,胡扯几句,说不定运气好,你会帮我出酒钱。没想到那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喝啤酒。”他笑了,“早知道的话,我就点进口的啤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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