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我睡得很晚,醒来时埃莱娜已经出门了。留在厨房桌上的字条上说我爱待多久都没问题。我自己弄了早餐吃,看了一会儿,然后出门散了一个钟头的步,正好赶上中午在花旗银行总公司大楼举行的聚会。聚会完了我去第三大道上看了一场电影,再步行到弗里克博物馆看了一会儿画展,然后乘公共汽车沿着列克星顿大道往下城走,去距中央车站一条街的地方参加五点半的聚会,看着下班赶车的人潮勇敢地在大公司包车中间穿梭。

那个聚会的主题是讲“第十一阶段”——如何借着祈祷与冥想探究上帝的旨意——大部分讨论内容都惊人地形而上。聚会结束后,我决定招待自己乘一次出租车。结果连着两辆车都从我身边疾驶而去,等到第三辆终于停下时,一位穿着定做套装、系一条飘逸的蝴蝶结领巾的女人用胳膊肘把我往旁边一顶,抢先我一步钻进车里。我既没有祈祷,也不用冥想,却不难探究上帝对此事的旨意:他要我乘地铁回家!

口信纸条叫我回电话给约翰·凯利,德鲁·卡普兰,还有凯南·库利。我突然想到这三个人的姓氏缩写都是K,真巧,要是港家兄弟再打给我,那就更妙了。第四个口信没有留下姓名,只留了个号码。怪的是,我回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它。

我拨了那个号码,话筒里传来的不是电话铃响声,而是一个讯号。我想电话大概被切断了,于是挂上再重拨一遍,当那个讯号声再一次出现时,我按下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挂断。五分钟不到,我的电话铃就响了。我拿起听筒,TJ说:“嘿,马修,大哥,怎么样?”

“你装了寻呼机?”

“吓你一跳,对不对?大哥,一次拿到五百块,你想我会去干吗,去买储蓄债券?他们现在大特价,买一个寻呼机,外加头三个月的服务费,才一百九十九。你要不要一个,我可以陪你去店里,叫他们好好招待你。”

“我看我再等一阵子吧。三个月以后呢?他们会把寻呼机收回去?”

“不,是我的了,大哥。不过我得付很多钱保持通信。不付钱,机器还是我的,只不过你打来的时候,什么反应都没有。”

“那有它也没啥意思嘛。”

“可是街上很多黑鬼都有寻呼机。随时带在身上,可是从来没听到它们响,因为他们没有缴月费。”

“月费多少钱?”

“他们跟我讲过,忘了。不要紧。我是这样想的,等三个月到了,你一定会帮我缴月费,因为你要我随传随到!”

“我为什么要你随传随到?”

“因为我是不可或缺的,大哥!我是你行动小组里的重要资产。”

“因为你很有办法。”

“你看,你这不是懂了吗?”

我打电话给德鲁,但是他不在办公室里,我不想打到他家里吵他。我没有打给凯南·库利或约翰·凯利,因为我觉得他们可以等。我到街角上买了一块比萨和一杯可乐,到圣保罗教堂参加那天的第三次聚会。我记不得上一次一天参加三场聚会是什么时候的事,不过肯定有好一阵了。

并不是因为我有想喝酒的感觉,想喝酒的念头从未真正远离过我的脑海。也不是因为我觉得问题很多很烦,决定不下。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我的感觉是一种精疲力竭的疲乏感。在弗龙特纳克旅馆熬了一整夜,现在结果终于出现,不过它的效果又因为两顿饱餐和九个小时未被打断的睡眠打了折扣;但我整个人仍深陷在那件案子里。我全力以赴了一段时间,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当然,它并没有结束。凶手尚未被指认出来,更不要说逮捕。我所做的,是自认为无懈可击的侦探工作,而且也已有了重要斩获,但事件本身离结案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无论疲惫与否,我都还有承诺要履行,而且路还很漫长。

因此我去参加另一场聚会,去一个安全的、可供憩息的地方。休息时间我和吉姆·费伯聊了一会儿天,聚会结束后和他一起步出会场。他没有时间喝咖啡,我陪他几乎走回到他的公寓门前,结果我们俩站在街角又谈了几分钟,之后我才回家。但我还是没有打电话给凯南·库利,不过我打给了他哥哥。我在和吉姆谈话间提起他,两人都不记得上个星期曾在任何聚会中看过他,于是我拨了彼得的号码,但电话无人接听。我打给埃莱娜,聊了几分钟。她提到帕姆·卡西迪来电说她不会再打电话来了,因为德鲁告诉她这段时间最好别跟我或埃莱娜联络,她想通知埃莱娜一声,好叫她放心。

第二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德鲁,他说一切进展顺利,凯利虽然难缠,却不会蛮不讲理。“如果你想许愿的话,”他建议,“那就快祈祷那家伙钞票多多。”

“凯利?在刑事组钞票多不了的。收不到贿赂金。”

“不是凯利,老天。是雷!”

“谁?”

“那名凶手,”他说,“用钢丝的那个家伙啊,老天!难道你自己的雇主讲话你都不用心听吗?”

她并不是我的雇主,不过他并不知道。我问他为什么我们要希望雷钞票多多。

“这样我们才能叫他理赔。”

“我比较希望看到他这辈子都被关在牢里。”

“对,我也这么希望,”他说,“可是我们都明白刑事法庭是怎么回事。不过,有一点我他妈的可以保证,只要他们敢让那个狗娘养的无罪开释,我就可以送他上民事法庭,叫他把每一分钱都吐出来。不过他得有钱,这样做才有用。”

“很难讲。”我说。我知道住在日落公园区的百万富翁寥寥无几,但我并不想跟卡普兰提起日落公园,况且我并不能断定那两个人,甚至三个人(如果我们对付的其实有三个的话)全都住在日落公园区里。但谁知道呢,很可能雷在皮埃尔旅馆租了间套房也不一定。

“我真的很想找个人来告,”他说,“那两个禽兽可能用的是公务货车。要是能找到一个有资产的被告,就能替她弄到一笔像样的理赔金,经过那种事,她应该得到。”

“而且这么一来你的‘公益’行为也会符合‘成本效率’,对不对?”

“那又怎样?有错吗?老实说,这件案子里我真的不是最关心自己的利益。”

“知道了。”

“她真的是个好女孩,”他说,“坚强,有韧性,但又有一种纯真的本性,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了解。”

“那些禽兽可真是整死她了。她有没有给你看他们对她做的事?”

“她跟我讲了。”

“她也跟我讲了,而且还给我看了。你以为事前知道可以让你心理有个准备是不是?告诉你,视觉震撼还是吓死人。”

“真的,”我说,“她有没有把剩下的也一起给你看,好让你彻底了解她的损失到底有多大?”

“你的思想实在很脏,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我说,“大家都这么说。”

我打电话去约翰·凯利的办公室,别人告诉我他去法庭了。我报上名字,接电话的警察说:“哦,他正想找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来传呼他。”过了一会儿凯利便打来了,我们约在郡法院外面街角一个叫“诉讼案件记录”的地方见面。那个地方我从来没听说过,似乎是曼哈顿下城典型的酒吧餐厅,顾客群从警察到律师不等,装潢总是用很多黄铜、皮革和暗色木头。

凯利和我从未谋面,这一点在约的时候两人都忘了,但其实半点都不难认,他长得就跟他父亲一模一样。

“我一辈子都在听这句话。”他说。

他从吧台上拿起啤酒,我们到后面拣了张桌子坐下。我们这桌的女服务员有个朝天鼻和极具感染力的幽默感,而且认得我的同伴。他问她今天的辣香肠如何,她说:“对你来说太瘦了,凯利。点个烤牛肉吧。”我们点了烤牛肉裸麦面包三明治,牛肉切得很薄,堆得老高,配菜是酥脆的炸薯条和一小碟山葵根酱,辣得你直掉眼泪。

“这地方好。”我说。

“没话讲。我都在这里吃。”

吃三明治的时候他又点了一瓶摩森啤酒,我点了一杯奶油苏打水,女服务员一听便摇摇头,于是我改点了可乐。我意识到凯利虽然没讲话,却注意到了。等女服务员把我们的饮料端来时,他还是说了:“你以前喝酒?”

“你父亲提过吧?我认识他的时候喝得还不算凶。”

“不是他告诉我的。我打几个电话,到处问了一下。我听说你喝了出麻烦,后来就戒了。”

“可以这么说。”

“我听说是去戒酒协会。那个组织很好,听到的都是好话。”

“它有它的优点,不过如果你想喝杯好酒的话,最好别去。”他隔了一秒钟才明白我是在说笑话。他笑了,然后说,“你就是在那里认识他的?那位神秘男友。”

“我不会回答那个问题。”

“你不打算告诉我任何有关他的事?”

“对。”

“没关系,我不会在那件事上跟你过不去。你能劝她来,这一点我佩服你。证人跟她的律师手牵手一起来,我不是很喜欢,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承认她这么做很聪明,而且卡普兰也不算太痞。若是上了法庭,他包准把你当猴儿耍,不过管他的呢,那是他的工作,他们全是一个样儿。你能怎么办,把全世界的律师都吊死?”

“有人会觉得其实这个主意不错。”

“这个房间里有一半的人都这么觉得,”他说,“另外一半就是律师自己。管他呢!卡普兰和我同意对媒体严格保密,他说你也会同意。”

“当然。”

“如果我们能把那两个变态狂的长相画出来就好了,可惜我安排她和一位画家聊了半天,唯一的成果就是他们两个都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对耳朵她就不太肯定了,觉得他们都各有两片,可是又不能保证。现在我们手上有的,就是这三桩案子之间的关联性,我们已经正式把它们当做连环谋杀案件来处理,不过你说让它上《每日新闻》有什么好处?除了把老百姓吓得屁滚尿流之外,还能得到什么?”

中餐吃完,我们并没有久待。他两点得回法院去给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作证,这类公务令他的案牍永远堆积如山。“他们彼此杀来杀去,你实在很难去在意,”他说,“或是让你想拼了老命去破案逮凶手。我他妈的真希望他们赶快让这玩意儿合法化,而且我对耶稣发誓以前,我绝对想不到自己会说出这种话。”

“我从来没想到会听一个警察讲这种话。”

“这年头大家都这么讲。警察、地方检察官、每个人。只有毒品管制署的那些家伙还在唱老调:‘我们与毒品的战争,胜利在望。给我们必要的工具,我们就能完成使命。’我不知道。或许他们真的都这么相信吧,不过我宁愿相信牙仙,至少牙仙可能会在你枕头下面摆个铜板。”

“你怎么能说服自己让快克可卡因合法化呢?”

“我知道,那玩意儿害死人。我自己最喜欢的是天使之尘,一个完全正常、爱好和平的人去嗑点天使之尘,立时完全丧失意识,开始产生暴力举动。几个小时后他醒了,旁边死了人,他却什么都记不得,他连自己在迷幻的时候是不是很享受都不知道。我愿意看到街角糖果店卖天使之尘吗?天哪,我当然不愿意,但是现在那些人在糖果店前的人行道上卖天使之尘,是不是真的因此就在糖果店里卖得少呢?”

“我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其实现在天使之尘卖得不像以前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现在的人不嗑它了,而是快克可卡因侵占了天使之尘很大一部分市场,所以说毒品世界有好消息喽,各位运动迷,快克可卡因在帮助我们赢得毒品战争。”

我们各自付了自己的账,然后在人行道上握手道别。我同意如果发现任何他应该知道的新消息一定会联络他,他说一旦案子有突破性进展,也会通知我。“我可以告诉你这件案子一定会用上大批警力,”他说,“这些才是我们真正想除掉的家伙。”

我告诉过凯南·库利那天下午我会出门,所以我便直接往他那个方向走。“诉讼案件记录”位于乔拉勒姆街上,布鲁克林高地就在那儿从圆石山丘突出来。我往东走到法院街,再沿着法院街往南走到大西洋街,经过德鲁·卡普兰的办公室,以及我与彼得·库利一起吃过饭的那家叙利亚餐厅。我再转上大西洋街,刚好经过阿尤布的店,想象掳人案发生当时的情景。本来想坐往南走的公共汽车,可是等我走到第四大道时,一辆车正好开走。那天是个和暖的春日,散步也很惬意。

我走了一两个小时。虽然我本无意一直走到湾脊区,但我还是走到了。起先我以为自己会走个八到十个街区,然后看见公共汽车经过就上去,可是等我走到第一条以阿

拉伯数字命名的街上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离绿林墓园才不过一英里,于是便穿过第五大道,走到墓园外,进到坟墓间转了十到十五分钟。草的翠绿,是那种只有在早春才见得到的,墓碑周围各种春花绽放,很多墓前还摆满了鲜花。

墓园占地极广,我不知道利拉·阿尔瓦雷斯是在哪个地方被丢下、又被找到的,或许新闻里曾经提过吧。就算提过,我也早忘了,即使我记得,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想在她曾经躺过的地方用心电感应去接收那片草地发出来的震波。我很愿意相信某些人能够做这种事,可以用柳木条找到遗失的物件及小孩,甚至看到我看不到的灵气(我实在不确定丹尼男孩最新一任女朋友是否真有这般法力)。但我不能。

不过,亲自踏上这片土地,或许真的能灵光乍现,让脑波里的线路突然接上。谁知道呢?

或许我去那里,是真的想和那位姓阿尔瓦雷斯的女孩做某种接触吧,也或许我只是想花个几分钟,在绿草地上走走,赏赏春花。

我是从二十五街进人墓园的,然后从向南半英里的三十四街穿出来。那时我已经穿过整个公园坡地区,抵达日落公园区的北界,离那个整个区以它为名的小日落公园仅有两个街口。

我走到公园外,再穿过公园。然后逐一经过那六部曾经被用来打到库利家的公用电话。从位于四十一街交叉口的新乌特雷奇街上的第一部开始。我最感兴趣的那一部在四十九街和五十街之间的第五大道上,就是他们用了两次的那一部,因此推测是离他们的行动基地最近的一部。不像其他电话都在街上,它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自助洗衣店的入口处。

店里有两个女人,都很胖。其中一人在折衣服,另一个坐在椅子上,翘起椅子的前腿靠在后面水泥墙上,正在读《人物》杂志。她们互不答理,也不管我。我在电话里投了一个硬币,打给埃莱娜。她接起电话时我说:“是不是每家自助洗衣店都有电话?很普遍吗,是不是在每家洗衣店里都可以找到公用电话?”

“你知道我等你问我这个问题等了多少年吗?”

“是不是?”

“你觉得我无事不知,真让我受宠若惊,可是我得告诉你一件事,我有好多年都没跨进自助洗衣店一步了。其实我好像从没进过自助洗衣店。我们公寓地下室有洗衣机,所以我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可是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

“绑架案发生当晚有两个打到库利家的电话,都是从日落公园一家洗衣店里的公用电话打出去的。”

“你现在人就在那里,用那一部公用电话打给我?”

“对。”

“然后呢?别家洗衣店有没有公用电话有什么要紧?别告诉我,让我自己想。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我想他们一定住得很近,才会想到用这部电话。你从街上是看不到它的,除非你就住在附近一两条街上,否则打电话的时候一定不会想到它。除非,每家洗衣店里都有电话。”

“嗯,我对洗衣店不太了解。我们地下室的就没有电话。你怎么洗衣服的?”

“我?街角就有家洗衣店。”

“他们有没有电话?”

“我不知道。我早晨把衣服送去,晚上拿回来。他们什么都帮我弄好,送去的时候是脏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干净了。”

“我打赌他们一定不分颜色。”

“嗯?”

“算了。”

我从洗衣店里走出来,到街角的古巴午餐吧点了杯古巴咖啡。他用过那部电话,那个狗娘养的。我就离他这么近!

他肯定住在附近,不止是在这个区,而且就在洗衣店附近一两个街区内。要我开始相信从我坐的位置可以感受到他就在方圆几百码之内并不难。不过这是鬼话。我不用感应什么震波,只需分析逻辑,就可以猜出实际情况。

他们看到她出了家门,跟踪她到达戈斯蒂诺超市,躲在一旁等送货员送她上车,尾随她去大西洋街,然后在她走出阿尤布的店时把她挟持进货车后车箱,再载着她驶离现场。去哪里呢?

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红钩区的小巷里、某个仓库后的小走道、某个车库。

从绑架到第一个电话,间隔数小时,我猜大部分的时间他们大概都在像对付帕姆·卡西迪一样对付她。等她死了,他们开车回家,把车停进他们自己的停车位(也可能一开始他们就在那里干他们的勾当)。目击者都说那辆货车车身上漆有皇后区电视修护公司的字样,这时可能需要化化妆,或许重新喷漆,或许他们用的是可洗塑胶漆,那样只需要洗掉就行了。倘若他们的车库里装备齐全,大可以将货车改头换面。

然后呢?初学者很快上一堂切肉课?可能是在那个时候做的,也可能等到后来,那并不重要。

然后,到了三点三十八分,打第一个电话。四点〇一分,打第二个——也就是雷的第一个——是去自助洗衣店打的。接着是更多的电话联络,直到八点〇一分的第六个电话,命令库利兄弟出门送赎金。打完那个电话之后,雷或另一个男的应该就位,监视弗莱特布什及法拉格特路那两部电话,在库利兄弟接近时拨那两部的号码。

还是没那个必要?他们叫凯南八点半去那里,自己大可以从指定时间几分钟前开始,每隔一分钟打一次,不论凯南何时到达,接听电话,他都会觉得对方是看到他和哥哥开车过来时才打的电话。

这也不重要。总之他们打了电话,凯南接了电话后,开车去韦特兰斯大道,两个绑架者已经等在那里。另一个电话打进来,刚好就在库利兄弟抵达的那一刹那,这一次绑架者一定在现场占好位置,以便监视库利兄弟步行离开钱袋。

一等兄弟俩离开,确定现场没有人在看着车子,雷和他的朋友(不论是一位还是两位)立刻跳上前去抓了钱就跑。

不对。

至少有一个人留在现场,看着库利兄弟往车内察看,不见弗朗辛。然后公用电话响了,叫他们回家去,说她会在他们到家之前回去。等到库利兄弟真的回到殖民路上的家里时,绑架者也回到他们的基地,把货车停好,然后——

不对,不对!那辆货车一直停在车库里。他们还没有把车子改装完成,而且弗朗辛·库利的尸体可能还放在后车箱里。他们是驾着另一辆车去韦特兰斯大道的。

是那辆专门为这次行动偷来的福特天霸吗?很有可能。或是第三辆,而那辆福特偷来后便藏起来,只为了一个目的——运送尸体。

太多太多的可能……

无论如何,他们把弗朗辛分尸后,将尸块装上那辆福特。先分尸,用塑料袋分别包裹每一块肉,再用胶带把每一个包裹绑好。把后车箱的锁撬坏,像装肉箱似的将它装满,同时开两辆车到殖民路上,开到街角的停车地点,停下福特。不论是谁开福特,此时他回到伙伴的车上,两人一起回家。

回到那四十万美金旁边,庆祝他们干了完美无瑕的一票。现在只剰下一件事没做,打一个电话叫库利去找停在街角的那辆福特。工作已经完成,你因为胜利而红光满面,可是你还想最后戳戳他的痛处。这时候用自己电话的诱惑多么大啊,就在桌上!库利没报警,没找别人支援,送钱又干脆,他怎么可能知道最后一通电话是从哪里打的呢?

管他的……

但不可以,等一等,到目前为止你每一步都走对了,表现得极具职业水准,为什么要功亏一篑?说得过去吗?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也不必神经紧张。你每次都用不同的电话,而且每部电话之间都至少隔六个街区,就是怕留下痕迹,怕他们派人监听那些电话。

但并没有人监听电话。现在你可以确定这一点,他们没有采取类似的措施,所以不必过分谨慎。是应该用公用电话,这点没错,不过只要用距离最近、最方便的那部就可以了。那部是你的第一个选择,那就是你选择它打第一个电话的原因。

既然要出去打电话,干脆顺便洗个衣服算了。刚才干得鲜血淋漓,把衣服全弄脏了,现在干吗不全丢进洗衣机里去?

不,不可能的!尤其现在厨房桌上躺着四十万巨款。你不会洗那些衣服的,你会把它们全扔了,再买新的。

附近两个洗衣店我全走遍了,从第四到第六大道,到四十八及五十二街的范围之内。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找什么。若是看到车身上漆有字样的蓝色厢型货车,肯定会多看两眼。但我最主要的目的,只是想熟悉那一带,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我的视线。

那一区在经济及种族分布上都很不平衡,房舍从破败倾颓到新翻修成独幢高级住宅的都有。有几条街的房子一间间挨得很近,有些还装着早期旧式的铝框和沥青外墙板,有些街上的房子把旧外墙全拆了,新砌了砖。还有些街上是独立住宅,前面有小块车坪,有些草坪被用来停车,有些房子则盖有车道及车库。我一路上观赏到不少街头即景,带着小娃娃的妈妈,精力过剩的孩子,在清理自己车子或坐在门阶上就着小纸袋里的饮料喝起来的男人们。

等我走完那个区里的每一条街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得到了什么,但是我颇能确定一点——我经过了事件发生的那一幢房子。

稍后我站在另一幢曾经发生过谋杀案的凶宅前面。经过六十街及第五大道交会口那部位置最靠南的公用电话之后,我走到第四大道,经过达戈斯蒂诺超市,进入湾脊区。当我走到参议员街时,突然想到我离汤米·蒂勒里谋杀妻子的地方不到一两个街区。我不知道自己在事隔多年后还能不能找到它。起先我有点迷糊,在另一条街上转,不过等我发现自己走错之后,立刻便找到了它。

它比我记忆中的小,就像你的小学教室,不过除此之外,一点都没有变。我站在屋前,仰望三楼阁楼的窗户。蒂勒里就把他老婆藏在上面,然后把她弄下楼,宰了她,把现场布置得像是被潜进屋里的小偷杀的。

她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我现在想起来了。可是汤米叫她佩姬。

他为了钱杀她。我总觉得这个杀人的理由很薄弱,也许是因为我太看轻钱、也太看重生命了吧。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为钱杀人总比为过瘾杀人好。

我就是因为那件案子认得德鲁·卡普兰的。汤米·蒂勒里第一次被控谋杀时,卡普兰是他的律师。后来他们放了他,又因为他涉嫌谋杀女友被逮捕,卡普兰鼓动他去找别的律师。

那幢房子看起来状况很好。不知道现在的主人是谁,是否知道这段历史。如果在这些年内这幢房子数度易主,目前的屋主很可能就不知情。不过这个区流动性并不大,大部分的人都是老邻居。

我在那儿伫立了数分钟,回想那段酗酒的日子,那些我认识的人,那种我过的日子。

很久以前了。也或许没那么久吧,全看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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