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母,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雾茫茫垂眸道。

“是我强求了,明知道现在一切都变了,可请你原谅我这个做妈妈的,总想为自己的孩子做点儿什么。”程慧云拍了拍雾茫茫的手背,“祝你幸福,结婚的时候给我们发张请帖,我想程越最想看到的就是你幸福。

和路随结婚么?今时今日,雾茫茫实在不敢去想。

海边的风很大,雾茫茫的头发被吹得飘了起来,风刮在脸上,带着刺骨的疼。

雾茫茫将双手藏在大衣口袋里,就那么静静地望着湛蓝的大海,

如果说,程妈妈的话对雾茫茫没有任何影响,那肯定是撒谎。

当年的程越就是那个为雾茫茫在雪中送炭的人,是她最期盼、最渴望、寄托了所有精神的人。

那段感情并不是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褪色了,而是被雾茫茫强行冷冻了起来,成了她心底最刺人的冰川。

而如今雪化了、冰融了,冲击来得既快而猛,雾茫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完全反应不过来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雾茫茫在想,如果程越早回来一年,甚至半年,她和他的结局都会不一样,而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迷茫。

因为在那么多年里,雾茫茫心底的方向一直都是指着程越的。

他就是那块饥寒交迫的孩子在最寒冷的那个冬夜被赐予的烤红薯,仅仅只是闻了闻味道,就已经叫她感激淋涕,神魂都为之倾倒。

可是后来有人把这块味道像天堂一样的烤红薯从雾茫茫手里拿走了,冥冥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对雾茫茫说,只要你变得乖乖的,变得优秀,它就将烤红薯还给她。

这就成了雾茫茫心底最大的矛盾。

她一方面欺骗自己说当初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演戏,可是她心底最深处却又在对自己说,只要你变得优秀起来,他就会回来。

所有的不正常,说白了都是矛盾激化的后果。如果雾茫茫真的成功说服了自己,她和程越的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只是演戏,她后来就不会一直痛苦,一直需要进行心理质询。

程越就是雾茫茫心底最深的执念。

一如当初王媛为了路随的一个解释,纠缠了好几年,只为听他亲口说出分手的原因。

雾茫茫虽然认定了程越抛弃她的事实,但何尝又不是因为想听到他一句解释,才重新站起来的。

人的执念总是最可怕的。

现如今王媛和蒋宝良已经结婚,夫妻也无比恩爱,但若是这时候路随回过头去告诉她,原来一直是他想错了,他爱的人一直是她,想要重新复合。

那么王媛会如何选择?

当然老天爷没跟王媛开这个玩笑,因为他找到了更好玩的目标。

在雾茫茫心中的烤红薯被突如其来的鱼子酱替代时,它又将那块她渴望了十多年,激励着她重新站起来,继续走下去的烤红薯放到了她的手心里。

如果现实允许她,既吃烤红薯又吃鱼子酱,当然是皆大欢喜。就像雾茫茫以前买衣服的时候一样,她有选择困难症,所幸荷包丰厚,可以轻松挥手道:全都包起来。

可惜,现在不是买衣服。

然而人类的天性会让他们在面对感情的选择时偏向弱势的一方。

雾茫茫想着程越,想着昨天他毫不犹豫冲出来把她推开的那个瞬间,到底是她辜负了他。

如果当初她能成熟一点儿,理智一点儿,她和程越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而程越也不会为了她受那么多伤害。

可是当初她只顾着自己的痛苦,而忘记了程越也爱她,他心里难受的程度未必就比她少,只因他更强大更成熟,所以才能理智的离开。

那样的爱情,雾茫茫觉得一生难求,这辈子她恐怕再也找不到如程越那般爱她的人。

而路随呢?

一想起这个名字,雾茫茫的心就开始轻颤。

他们的感情并不深厚,分分和和,加起来也不过一年的时间。

而且路随是那样的强大而优秀,她若是离开了,他一定能找到比她优秀更多的女人,是不是?

或者这才是皆大欢喜,路氏再不必纠结将会有一个不合格的女主人,路随也不用再被她这个蛇精病拖累……

只是仅仅这样一想,雾茫茫就觉得难受。

她吸了口气,低头看了看时间,转过身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滨海公路上倚车而立的路随。

雾茫茫停下脚步,远远地看着路随。

没有看到他的时候,好像什么都敢想,什么都能做,但是当雾茫茫看到路随时,心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没有人的感情是理应不辜负的,也不能因为他表现得更强大,就认定他不会受感情的伤害。

她自己经历过那种痛苦,又怎么忍心让路随经历一次。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雾茫茫走到路随跟前道。

“只要有心,没什么是找不到的。”路随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雾茫茫的肩头,又伸手去牵她的手,“还不错,站了两个小时,冻成冰棍之前还知道往回走。”

雾茫茫诧异地回看了路随一眼,他也陪着自己站了两小时吗?

雾茫茫内心涌起涩涩的暖流,只是现在路随对雾茫茫的每好一分,就会让她更愧疚一分。

雾茫茫还记得自己曾经对路随许诺的话,如果她想要红杏出墙,有了二心,一定会亲口告诉他的。

而她的现在的心有了动摇,不再那么纯粹,雾茫茫自己也极端憎恨眼前的局面,可是要让她现在立即就彻底将程越这个人从她的内心深处剔除,雾茫茫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在医院见到程越,他怎么说?”路随问。

雾茫茫心虚地垂下眼皮,回避了路随的目光,“他没说什么。”

“哦。”路随尾音挑了挑,侧头看了看不敢看自己眼睛的雾茫茫。

车里流淌的是可以吓死人的安静,路随何其聪明,雾茫茫知道他肯定是看出什么来了,只是没说而已。

亏她还“演戏”演了那么多年,这会儿居然一点儿演技也飚不出来。

“我……”雾茫茫想说,给我一点儿时间,我不会对不起你的,我又不是傻子。

弃我去者不可追,她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而已,毕竟当初是真的真的太想咬一口那只闻起来香香的烤红薯了。

“圣诞晚宴的礼服路琳已经帮你做好了,我带你去试一试?”路随道。

上一次的圣诞晚宴,给雾茫茫的印象就非常不好,后面他们相处的情形更是江河日下。

今年雾茫茫和路随还没有讨论过这个话题,雾茫茫是默认不参加的,说好了不结婚的,若是陪路随去开舞,又要招来许多这方面的揣测。

现在雾茫茫听见路随这样说,就知道他是在逼自己明确表态。

即使没有发生程越这件事情,雾茫茫也知道自己还没有做好陪路随参加路园圣诞晚宴的准备。

感情虽然逐步升温,但总是需要时间去积累、去验证的。

而雾茫茫觉得路随是明白自己的心态的,而这一切因为程越的出现都改变了。

雾茫茫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她知道现在如果她说不去,路随一定会觉得她是在顾念程越。

可即使是雾茫茫自己,也不能说她的决定就完全不受程越的影响。

路琳那儿他们自然是没去的,雾茫茫的沉默已经表达了她的观点。

“睡吧。”路随在走廊上向雾茫茫道了晚安。

这是他们和好之后第一次分房睡,雾茫茫愣愣地看着在她面前缓缓合上的门,躺在床上,只觉得浑身都失去了力气。

有些谎言不是她不想说,而是她的每一丝神情异动都逃不过路随的火眼金睛的,即使骗得了他一时,长此以往他也依然会发现的。

雾茫茫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一夜。

早起,按照医嘱吃了一片药,雾茫茫现在是彻底冷静了,也知道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要是换成路随的初恋女友回来,她心里还不知道要膈应成什么呢。

易地而处,路随对她的容忍度已经非常大了。

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和底限,路随也不可能一味的忍耐,何况他还是站在云端的人,想要什么会得不到,何必非在她雾茫茫这棵歪脖子树上挂死。

雾茫茫坐在镜子前,给自己上了个淡妆,人总是要气色好了,精神才能焕发,她不想再被过去可悲的自己给打倒了。

雾茫茫下楼时,路随已经坐在餐桌边了,她走过去坐下,路随也没看她一眼。

雾茫茫喝了一碗粥,用餐巾抿了抿嘴看着路随道:“我待会儿想去医院看看程越。”

路随将手里的报纸折了折,放在手边,然后道:“彼得会帮你安排车的。”

雾茫茫看着冷淡不已的路随,心里无比难受,却也知道怪不了路随。

她前日的表现太可怕了,路随心中不喜肯定也是应该的。

雾茫茫伸出手,覆在路随搁在餐桌上的手上,“你别误会,他救了我,我只是觉得应当去看看他。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儿时间,我会处理好这一切的,我只是需要时间去确认。”

路随将手从雾茫茫手中抽走,他的确是生气,不过更多的是生他自己的气。

理智如路随当然知道这时候如果想赢,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更宽和温柔地对待雾茫茫,这姑娘心特别软,只要他不出错,雾茫茫绝对说不出要分手的话。

只是每个人都是有情绪的,又不是机器人。

爱得越深,期望就越大。

于路随看来,最好的局面当然是雾茫茫果断而坚决地拒绝程越,但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这不可能。

路随心里厌恶雾茫茫的愚蠢和优柔寡断,甚至会愤怒的想,就应该放手让这愚蠢的女人和那愚蠢的男人配一对儿,然后看他们一代又一代地蠢下去。

这样,他也就少了许多的麻烦。

雾茫茫脸上的淡妆和精心挑选的衣服,都让路随觉得刺眼,也觉得讽刺,这就是个典型的养不熟的白眼狼。

“你的眼里是不是只能看到程越一个人?”路随抬眼看雾茫茫。

雾茫茫摇了摇头。

路随看着雾茫茫的眼睛道:“那就证明给我看。”

路随站起身又道:“今天去了医院后,你最好去一趟吴用那儿,心病总需心药医,你的药已经回来了。能不能治好,就看你自己了。”

雾茫茫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路宅出来的。

她没有先去医院看望程越,反而直接去了吴用的办公室。

幸亏吴用这会儿没有病人预约,看到雾茫茫来,直接将她领入了办公室。

雾茫茫在沙发上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吴医生,我想我有些理解当初我的妈妈了。”

吴用调整了一下坐姿,雾茫茫和他聊过柳女士,但从来没有用过这种语气。

“其实人的情感自己有时候真的无法控制。当初爸爸那样对她,她心底一定也是很难受的。那时候我不仅没能帮她,反而还一心埋怨她。现在想起来,爸爸妈妈相爱的时候,我的生活一定是很幸福很快乐的,所以后来落差那么大,我才没能把心态纠正过来。”

“不过你现在看看我爸爸妈妈,他们相处得很好。不过其实我妈妈的重心早就从我爸爸身上转移了,她一心扑在她的社交圈上,我爸爸则是一心在事业上,家里的氛围现在很好。”

“我昨天晚上想了一个晚上,为什么我以前就没想到呢?总是问别人要爱,把所有的幸福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这多可笑。我自怨自艾了这么多年,到头来才发现,一切错误的根源都在我自己身上。”

“当初程越离开的时候,我恨死了他,发誓再也不要理他。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又有什么错?他是爱我的,甚至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可是一个男人没有他自己的理想,一辈子只懂沉溺于情\爱又怎么立得起来,怎么对得起老天赐给他的天赋。我从来没能理解过他,只是一味的索取,他为我付出良多,受过很多的苦,我现在只觉得愧疚。”

“茫茫,不要把一切的错归咎在自己身上。”吴用道。

“我没有。只是以前我只能看到他人的坏,现在我可以看到他们的好了。”雾茫茫笑了笑,“谢谢你,吴医生,这么多年都陪我走了过来。我想现在是我该面对现实的时候了。我觉得时光真是很神奇的东西,曾经觉得为之天都塌下来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居然会有荒唐可笑的感觉。”

“那路随呢?你谈了你的妈妈、爸爸,还有程越,但是没有谈起他。”吴用问。

雾茫茫想了想道:“这件事还是正在进行时呢,也许十年后我就能对你开口谈他了。当然也许用不了十年,感情现在不是我生活的重点了。”

雾茫茫站起身朝吴用伸了伸手,“我能不能抱抱你?”

吴用迟疑了一秒。

“像一个朋友那样,我今后可能不会再来找你了。”雾茫茫道。

心病最好的医生只有自己,别人的开导、开解当然具有巨大的帮助,可是最后能不能走出那个怪圈,靠的还是只有自己。

吴用笑了笑,像雾茫茫伸了伸后。

雾茫茫轻轻地抱着吴用,然后道:“吴医生,你知道战胜恐惧焦虑症的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吴用不语。

“那就是让自己无所恐惧。”雾茫茫轻声道,然后缓缓退出吴用的怀抱。

走到门口时,还俏皮地对吴用眨了眨眼睛,“不要太想我哟,我知道你研究我很多年了。”

“茫茫。”吴用在门口喊住她,“爱,从来都是人生的重点,并不是年纪大了,爱就不重要了。人只有在求而不得的时候,才会退而求其次。当然,爱也不是人生的唯一重点就是了。”

“谢谢。”雾茫茫淡淡地笑了笑。

雾茫茫随后去了医院。

程越还在住院观察,他只是有些皮外伤,最大的伤就是左手手腕骨折了,这是他慌忙间撑地造成的,他的脑袋在地上受到了一点小小的撞击,因为大脑是个精密物件,所以要留院观察。

雾茫茫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在病床旁边,给程越削了一个苹果。

程越接过苹果笑了笑,“你还记不记得,读初中那会儿,你每天都要带个苹果到学校,还是进口苹果,又红又大,国内少有超市有卖,即使有,也要10几元钱一个。你自己每天都吃不完,非要分一半给我,逼着我吃,说不能浪费粮食。”

雾茫茫张了张嘴,想起这事儿来了。

现在回忆起来还真是好笑,那时候她是真的单蠢,从来都没考虑过家境不好的程越心里会不会有其他想法,难怪以她的条件,追了程越三年都没追上,直到高中才算拿下他。

“那时候我的行为一定让你很头痛吧?”雾茫茫道。

的确曾经令人无比烦躁,可现在回忆起来,那种甜蜜却像海\洛\因一样让人戒不掉,程越心想。

其实还有一个细节程越并没有提到。那时候雾茫茫给他削苹果,从来都是一刀从头削到尾的,大小姐在家里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个苹果才练出来的绝技。

中间皮削断掉的苹果,雾大小姐总是会很大方地分给她那些小随从们吃。

只有最完整的那个,才送给他——程越。

而今天,雾茫茫削的苹果,皮断了很多次,她也没放在心上,不知道是技术生疏了,还是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心境。

“哦,忘了跟你说了,那个司机,我和阿姨商量了没让他赔偿,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你的医药费我会……”

雾茫茫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程越打断了。

“这点儿医药费我还能出得起。”程越道。

雾茫茫不说话了,她只是在陈述事实,但无疑这样的话的确会刺激到程越的自尊心。

“别担心,现在我的自尊没那么脆弱。”程越苦笑道。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当初自尊却是差点儿逼疯了我。我曾经恨你父母的铜臭,憎恨金钱,可是一定的财富基础的确能让人获得尊严。当时如果我不走,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未来会怎样,我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做出伤害你的事情。但是现在,茫茫,我或许没有你的男朋友有钱,但是我不会再因为你给我买我买不起的苹果,请我吃我吃不起的西餐就觉得自尊受损了。这样的我,才敢重新爱你,你再也不必顾虑我那该死的自尊了。”程越道。

雾茫茫“噗嗤”笑了出声。

当初一心想将自己的爱情捧到程越的面前,却从没在意过他需不需要,他想不想要。

真是年轻妄为的青春啊 。

“这么说,我现在请你吃饭的话,可以去高级餐厅了对吗?”雾茫茫玩笑道。

程越也笑了起来,“其实,那次你请我吃西餐的时候,我是有钱付账的。我暑假打了两个月的工,但是你坚决不给我机会。”

雾茫茫皱了皱眉头道:“我当时到底得有多蠢啊?”以为只要不花程越的钱,就不会给他造成负担。

“蠢得很可爱的。”程越笑。

“后来,在我的心里,我就想,我这辈子一定要请你再去那里吃一次西餐,这一次要我来付账。”程越道。

雾茫茫看着程越,她才意识到自己在程越的生命里留下过多少的遗憾。

他回来寻梦了。

而她的梦却已经早早就破碎了,滚烫的心因为落在了地板上,沾染了无数尘埃,现在已经凉得没有温度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雾茫茫知道梦碎的痛楚,所以她不愿意让程越再经历,她愿意尽自己的力量,减少他生命里曾经的遗憾。

在这里其实雾茫茫已经彻底的放逐了她自己,她所期望和苛求的,她都已经掐灭了,只惟愿自己身边的人能够幸福快乐就好。

“好啊。”雾茫茫应道,“可是程越,我……”

“我不在乎。”程越用右手捏了捏雾茫茫的手心,“茫茫,如果你将来和他结婚,我会真心的祝福你,对我来说,只要你幸福,究竟最终这种幸福是不是我给你的,都无关紧要。如果你还能接受我,我将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

晚上雾茫茫回的半山别墅,她和路随的关系已经不再适合住在一起。

打了电话给路随报备,路随也没有任何反对。

雾茫茫失神地看了手机半晌,最后将她给路随重新特别录制的铃音调了出来反复听。

“限量款先生来电,肚脐癖先生来电,妈咪的乖宝宝来电,第n号相亲先生来电,霸道总裁来电,吃回头草先生来电,心机boy来电,脂肪肝大叔来电,我最爱的先生来电。”

雾茫茫哭得哽咽不止地想,路随还没有听过这段铃音呢。

她多希望自己在最好的年华遇到路随,多希望一生只爱过路随一个人,渴望到甚至不惜埋葬她和程越过去的一切。

只是人生没有如果,也不会有重来的机会,她已经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去爱程越,就再也给不了路随完美无缺的爱情。

或许路随不在意,他只是希望她能陪着他就好。

可是正如程越所说,将来呢?将来当路随再也无法满足,当她回应不了他需要的那种爱情,当他们开始互相伤害的时候又怎么办?

雾茫茫的强迫症让她,宁愿在这段感情最灿烂的时候终结,也不愿意它最后沦落为长满虱子的华丽外袍。

更不愿意,让路随再看到她“恐惧焦虑症”发作的丑陋样子。

美人,自古就最恨人间见白头。

可是雾茫茫并没有意识到,她现在所站的位置,就是当初程越站的位置,自私地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却还打着为了对方好的旗号,擅自决定了对方的需要,而无视了他(她)们真正的需求。

命运何其捉弄人,轮回之中,却又让受害者站上了施虐者的位置。

“茫茫,路随让人把你明晚要穿的礼服送过来了,你出来看看,简直美极了。”柳乐维敲了敲雾茫茫寝室的门。

雾茫茫收起手机,去浴室洗了一把脸,这才走出去。

那晚礼服非常飘逸,而且似曾相识,雾茫茫想了片刻,才发现它和她玩的那款游戏里的有一套外观长得有五分相似。

今年路园圣诞晚宴的主题是cosplay,真是有够时尚的。

当然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不会如十几岁的小姑娘一样穿游戏服,这就得考验设计师的能力了。

既要有那个范儿,还得奢华大气上档次。

雾茫茫将晚礼服的料子在脸上摩挲了半晌。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柳乐维问道,虽然雾茫茫泰半时间没有住在家里,但是柳女士早已经在社交圈里修炼成了人精,怎么会看不出雾茫茫的情绪低落。

雾茫茫笑了笑,“柳女士,要是这次我和路随又分手了,你会不会掐死我?”

柳乐维静静地看了雾茫茫半晌,“说实话,我压根儿就没指望过你们能成。”

雾茫茫眨了眨眼睛,不知道是该松一口气,还是该气得脑梗塞。

柳乐维拍了拍雾茫茫的肩膀道:“行了,别叹气了。等你过了这个坎儿,我再给你介绍对象,这一次可别再跟我挑三拣四了,你已经奔三了好吗?奔三了!”

雾茫茫只觉又受到了一万点会心攻击。

女人的年纪大了之后,有时候失恋的痛苦未必比得过她眼角又多了一条皱纹的痛苦。

路园的圣诞晚宴办得一如既往的成功。

曲终人散之际,有些人也未必舍得离开,反正回家也没什么人在等待,还不如难兄难弟一起喝酒畅快。

宁峥轻轻碰了碰沈庭的手肘,示意他去劝劝路随,“这什么情况啊?不是自己说的要养生不喝酒吗?敢情以前都是在骗我们啊?”

吧台边上,路随正一杯一杯的酒往肚子里灌。

“失恋了。”沈庭淡淡地道。

雾茫茫没有出现在今晚的晚宴上,就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一起喝吧。”沈庭朝路随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路随看向沈庭,轻轻地和他碰了碰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的时候开口笑道:“我从来不知道你对我的x能力居然那么关心?”

沈庭愣了愣,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起来,但这一笑又将所有的尴尬都挥退了。

“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可别以己推人就以为我也做不到。”路随又和沈庭碰了碰杯,然后附耳道:“所以养生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养兵千里,只为一时。”

“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宁峥插嘴道。

路随和沈庭都默契地完全不搭理宁峥。

宁峥自讨了个没趣,总要讨回颜面,“路随,你是不是又和雾茫茫分手了?这回是谁甩谁啊?”

宁峥这就是典型的中二病找虐型。

“分手了,你也没有机会。想插足,回去练练功夫再说吧。上次没把你打痛是吧?”路随道。

宁峥做了个“哦哦哦”的幸灾乐祸的表情,嘀咕道:“你不愿意跟她结婚,她不甩了你才怪。”

“别以己推人。”路随不咸不淡地抛了一句。

良久后等路随走人之后,宁峥才对着沈庭感叹道:“路随这意思是,不想结婚的人是雾茫茫?”

沈庭不语。

宁峥打了个响指,“雾茫茫这妞简直绝了。我就知道自己没看错她。”

宁峥一脸的“我喜欢过她,我很自豪”的欣喜。

沈庭看了宁峥一眼,“别想了,路随今天已经把他的态度表达得很明确了。”

那就是,他们分手了,其他人也别想插足的意思。

雾茫茫的平安夜和圣诞节过得十分无趣,在家里睡了整整两天,二十六日这天,她起了个大早,挑了衣服,化了淡妆。

柳乐维看见她还有心思打扮,这才稍微放下了一点儿心,“出去约会吗?”

雾茫茫穿的是一件一字肩大红色荷叶边的羊绒裙,衬得她的皮肤白得发亮,整个人都是容光焕发的样子,也难怪柳乐维会误会了。

雾茫茫罩上斗篷大衣,“不是,我去去就回。”

有些事情或许可以在双方的沉默里成立,但证件重新办理实在太过麻烦,雾茫茫还是得去路宅走一趟。

餐厅里,路随正在用早饭,只有这个时候来,会有较大的概率可以碰到他。

安妮体贴地上前帮雾茫茫把大衣脱下挂好,雾茫茫道了一声“谢谢。”

“我来我的证件。”雾茫茫走到路随的跟前道。

路随的眼神在雾茫茫的裙子上扫了一圈,“穿这么少不冷吗?”

裙摆很短,在膝盖上五公分,一字肩开得很宽,整个肩膀都露在了空气中。

非常漂亮,但也的确不耐寒。

“我上去拿证件了。”雾茫茫没有回答路随的话。

手里握着证件,雾茫茫从楼上走下去的时候,好像已经没有借口再逗留。

路随很绅士地将她送到门边,雾茫茫微笑着朝他挥了挥手,“你保重。”

路随看着雾茫茫走了两步,才缓缓开口,“茫茫。”

雾茫茫转过身,也不知道自己心为什么骤然就跳得加快了速度,其实结局已经注定不可能改变了。

“茫茫,你要记住,一直都是你不要我,不是我离开你。”路随道。

雾茫茫想哭,却又觉得这是自作孽,根本不配流泪再徒惹路随难受,她说不出话来,只能点了点头,匆匆上了车。

接下来在这一年快要结束的这几天里,雾茫茫做了很多事情,或者说是帮程越做了很多事情。

他们一起去当年那间西餐厅吃了一顿饭,真是奇怪这家西餐厅居然屹立了十几年还没有倒下,完全可称奇迹。

他们还一起去了新建的游乐园,票价之于今日的他们来说当然称不上贵,但是当初程越是死活不愿意陪雾茫茫去的,他的借口是太幼稚。

然后他们还去了电玩城,程越去跳舞机上跳了一支舞,男生跳这个已经比较稀罕,而程越又玩得特别厉害,没有漏过任何一个节拍,姿势潇洒又漂亮,周围的初中、高中小女生都冒出了星星眼。

很多人给他鼓掌。

雾茫茫笑得直打跌,“你当年不是死活不跳的吗?”

程越当初可是个小古板,坚决是不肯跳舞的,更不可能当着许多人的面跳舞。

“当初你一直说想看我称霸跳舞机。”程越抹了抹额头的汗水,雾茫茫伸手将自己的手帕递过去。

程越有些遗憾,那个会命令他低头,为他擦汗的茫茫好像已经消失了。

再然后,程越送了雾茫茫一个镶满水钻的发夹,“当时你看了它很久,不过现在那个牌子已经没有那一款了,这一只是我能找到的最相似的。”

雾茫茫低了低头,眼泪就落到了地上,氤氲成一个小小的水潭。

曾茹绫看着楼下给雾茫茫送早饭的男人换成了另一个人的时候,只是简单地张了张嘴表示了一下惊讶,然后道:“我早该想到的。”

“这个也是个大帅哥啊,比你小舅舅年轻吧?”曾茹绫愉快地吃着程越送来的鸡腿卷。

“吃你的吧,这么多吃的都堵不上你的嘴吗?”雾茫茫飞快地在电脑上敲着字,一大早就开始写论文了。

“这回什么关系啊?青梅竹马?”曾茹绫问道。

“算是吧。”雾茫茫轻叹一声。

“你知道你在我们学校这名声都快赶上交际花了吗?”曾茹绫又问。

雾茫茫脸色丝毫没变,她的名声不好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但愿将来她成灭绝师太的时候,能让大家为之改观一下。

“不过我看你对他好像没什么劲儿啊。”曾茹绫碰了碰雾茫茫的肩膀。

雾茫茫不语。程越列的单子上,就有一条是想给她每天早晨送早餐的。

因为上高中的时候,程越的早餐、午餐都是雾茫茫包了的,她自己上网查的,按照营养学搭配,每天让阿姨做了,带给程越吃的。

雾茫茫默默地想了想,好像这些事情她都没有为路随做过,如今想起来,真是觉得对不起他。

只但愿他将来可以遇上一个,心里从来没有过其他男人的女孩子,健康而乐观的女孩子,把所有的最纯粹的爱情都捧给他。

时间走得越来越快,程越列的单子上,没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少。

“我还有最后一件事。”程越送雾茫茫回宿舍时道:“我们从来没有一起过过情人节。情人节那天玫瑰花卖得可真贵,我不想加重我妈的负担,又不想然你看轻我,所以每一年的情人节我都告诉你要在家里帮我妈做事儿。”

雾茫茫笑了出来,“你不用帮我回避某些回忆。”

程越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额头。

记得有一年,程越再次拒绝雾茫茫共度情人节的要求后,雾茫茫逼问了他半天,程越终于忍不住撒了个谎,说要帮他妈妈上街卖花。

真是中二的少年和少女。

那一天,雾茫茫破天荒地收下了所有追求者送给她的各色玫瑰,提着一大篮子的玫瑰花,在本城高档餐厅的楼下叫卖。

她的花卖得很快,谁让卖花姑娘长得那么漂亮呢。

犹记得那年冬天额外的冷,雾茫茫一边冻得跳脚,一边呵着手收钱,但心里却有一团火再烧。

她想通过行动告诉程越,她不会瞧不起他,她可以跟着他一起卖花的,只要他们在一起。

雾茫茫站在街头,一张一张地数着钱,她数钱的动作有点儿慢,因为手冻僵了,而且本来她就不擅长数钱。

她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想着把折叠钱交在程越手里时,他的表情。应该会很感动吧?

会不会很心疼地把她的手拉入他的怀里取暖呢?

想一想,就觉得开心得快要死掉了。

而命运的窗口其实在那时候就为了路随开了一个小小的窥探的缝隙。

那天,他和某位女伴正坐在那间高级餐厅里吃饭,靠窗的位置。

穿着粉色大衣,带着白色绒绒帽的漂亮小姑娘,很快就吸引了他和那位女伴的注意力。

为了行文方便,姑且成为a小姐吧,因为即使让路随来回忆,他大概也想不起这位小姐的姓名了。

a小姐说:“那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呀,气质也好。”

路随淡淡地扫了一眼,他对小女孩不感兴趣。

a小姐叹息一声,“真是可惜了。”

路随没说话,等着a小姐继续没话找话说。

a小姐看着数钱数得眼睛都笑弯了的雾茫茫道:“生得漂亮的小姑娘,太容易走捷径了。”

呃,忘了提了,a小姐才华横溢,能力卓著,但长相嘛顶多只能挂个“大方”���

路随笑了笑,再看了雾茫茫一眼,然后道:“小姑娘家境不错的,出来卖花体验人生的。”

“我不信,我们来打赌。”a小姐道。

路随没有同意,“没什么想要的彩头。”

a小姐卒。

而雾茫茫呢,可以想象,她卖花的事儿,不仅没让程越感激她,反而让小情侣冷战了三天,最后以雾茫茫去弯腰低头道歉而告终。

程越道:“我真是蠢,这辈子大概再也找不到能为我在冬天卖花的女孩儿了。”

雾茫茫笑道:“都挺蠢的,我居然把其他男生送我的花拿去卖,还沾沾自喜地把钱拿去给你。我当时智商应该是负数吧?”

程越想了想,“大概是吧。”

巧的是今年的二月十四日依然特别寒冷,城里的气温晚上难得地降到了零度以下,天空飘着雨夹雪。

雾茫茫坐在订好的餐厅里等程越,她已经知道程越要做什么了。

她无意间在他掉落的购物小票上看到了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

只可惜她已经无力再回应。

能陪程越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等待他,送她一支她盼了很多年的红色玫瑰。

然后说一声谢谢,谢谢他这么多年来都没变过的爱情。

也要说一声抱歉,她没能遵守她年轻时许下的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的诺言。

如果想要补偿的话,雾茫茫希望程越可以重新爱上另一个很好很好的姑娘,生一堆小娃娃,幸福而快乐的生活。

这也是她最想要的原谅了。

于程越是这样,于路随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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