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婿拜见中国丈母娘

——薇弗莱·龚的故事

我陪妈去一家我很中意的中国餐馆午餐,希望可以使她散散心,但常常却成为一种折磨,以不快而告终。

我们约在“四方”餐馆。妈见到我,劈头就是一句:“哎呀,你的头发怎么搞的?”她不满地看看我头发,用汉语说。

“什么‘怎么搞’的?”我说,“我刚刚剪了个头。”那是罗雷先生特地为我设计的一个新发型,那种笔直的,前边是一列浓浓刘海的,两边不对称的发式,是很时髦的,然而决不新潮。

“那边似给砍掉了一截,”妈说,“你该向他们要回你的理发钱,让他们赔你呀!”

我叹了口气。“妈,我们就太太平平吃一顿午饭吧。”

她便不做声了,紧紧抿着嘴巴,眼睛贴着菜单细细琢磨着,然后咕噜了一句:“这张菜单上,也没什么好吃的。”然后,她抬手拍拍服务员的手臂,用手指抹抹筷子,啧啧摇摇头,说:“瞧这油腻腻的,你要我用这来夹菜?”然后,她便用热茶重新烫过自己的碗筷,一边劝说我们的邻座,务必也要学她的样。然后,又叮嘱服务员,汤一定要滚烫的,当然,这个烫,得由她自个的舌头来做鉴定。

“你不该这样唠叨。”我制止着她。这时,她正在为多付掉的两元钱与服务员纠缠不清,因为她点的只是菊花茶,而不是绿茶。“再说,如此激动,对你的心脏也不好。”

“我的心脏根本没病!”她怒气冲冲地否定。

这话不假,医生们早就声称,现年六十九岁的老母亲,血压却像十六岁的人那样正常,有如她的生肖马一样的强壮有力。她生于1918年,命中注定,她也像她的生肖马一样的固执和忠实勤恳。我是属兔的,1951年生。兔子嘛,顾名思义,自然是不安分的,好动和敏感的,脸皮薄,动作快。因此,我和妈,似命定就是互相冲克的。

勉强应付过那顿午餐后,我终于硬着头皮告诉妈:我打算和里奇·谢尔顿结婚了。我已经准备好,她听了这消息后,不会给我好脸色看的。

我的朋友玛琳曾不解地问过我:“为什么你要这样紧张?里奇并不是什么端不上台面之辈,要知道,他好歹也是一个税务经纪人,与你一样的税务经纪人。天呀,她凭什么那样挑剔?”

“你不了解我的母亲,”我说,“她反正对谁都看不顺眼,对谁都能挑出一大堆的不是。”

“那你就干脆私奔。”玛琳说。

“我和马文就是这样的。”我说。马文是我的第一个丈夫,我高中时就与他相爱了。

“哦,所以你们出走了。”

“就是呀。当我妈发现我和他好上了,当下就将鞋脱下劈脸扔上来。正好,这一扔,就把我俩扔跑了。”

妈其实并没见过里奇。事实上,每每只需我一提及里奇——比如说,里奇约我去听交响乐啦,里奇带我四岁的女儿苏珊娜去动物园啦,反正只要我一提及他,妈总要急忙用话把它岔开。

就我们刚才在餐馆等结账那工夫,我还得小心翼翼地把话题引到里奇身上:“哦,妈,我跟你说过吗?苏珊娜和里奇俩,可玩得真开心呢。他呀,就……”

“对了,”妈立时插嘴道,“我还没跟你说呢,就是你爸,医生们说,可能要先做个造影手术。不过,现在没事了,他们说不必了,那只是因为肠道秘结的缘故。”看吧,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我甘拜下风。

我付了账,一张十元票面和三张一元的,妈一抬手,将那一元的三张钞票嗖一下持下,然后摸出十三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将它们放在盘里,随后干干脆脆地说:“没有小账!”完了,便回头对我得意地一笑。但趁着她去洗手间的当儿,我还是悄悄地塞给那个服务员一张伍元钞票,他会意地对我点点头表示感谢。

“臭死了,臭死了!”妈皱着鼻子出来了,一边轻轻推推我,塞给我一包面巾纸,“要吗?”她从不用外边的手巾纸。

“我们分手以前,去我那边转一转吧,很快的,我只是给你看些东西。”

妈已有好几个月没上我家了。还在我上一次结婚时,她常常随便来访而不事先给个电话或打个招呼什么的,直到有一次,我实在忍受不了,就向她提议,如果她什么时候想上我家,至少应该事先打个招呼。从那以后她再不上我家了,除非我向她作正式的邀请。

因此打她一进门,我就留心看着她的反应——离婚后,我还是住在原来的公寓。

那时,一度有太多的空余时间,可以将居室收拾得井井有条。直到今天,我的家又充满了生活和爱的气息,因此,又重复现出一片凌乱:过道上乱丢着苏珊娜的玩具;起居室里,养着一条四须淡水鱼,那是里奇的宠物;咖啡桌上,两只用过的脏酒杯还来不及洗;还有一架内脏被掏空了的电话机,那是苏珊娜和里奇有一天为着要研究声音是从哪发出而拆下来的。

“去后边看看,”我说着,继续把她往里边引,直到后间卧室。我的床都没有铺好,梳妆台的抽斗半开半合着,露出男人的短袜和吊带。妈的脚,不是踏到了运动鞋,就是踢着了苏珊娜的玩具,或者是里奇的便鞋……

妈的脸铁青,痛苦地扭歪着。

现在,她不得不正视这么个现实:我和里奇已经同居了,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她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她一定要说一点什么的。

我从壁橱里取出一件貂皮大衣,那是里奇送我的圣诞礼物,这是我收到的礼物中最最奢华的。

我披上皮大衣自我欣赏着,一边讪讪地说:“可是,这件礼物多少显得有点傻乎乎的,旧金山,无需貂皮大衣。但这似乎也是一种时髦,送妻子或女友皮大衣。”

妈一声不出,探头往壁橱里瞟了一眼,那里里奇的领带和西装,和我的衣服挂在一起。她伸手摸了摸貂皮大衣,说:

“这算不上是上好的。那是用碎皮拼起来的。再说,毛头也太短了一点。”

我觉得深深地受了伤害。“你怎么可以这样来批评一件礼物!”我抗议道,“他这是表示一种心意。”

“那正是我所担心的。”她说。

经她这么一批评,那件皮大衣似一下子黯然了,失却了原先的光彩和华贵,看上去蔫塌塌、旧兮兮的,俗不可耐。

“你还要说些什么吗?”我有气无力地问。

“你要我说什么?”

“喏,这一切。”我扬手划了个大孤,指着里奇留下的一切痕迹。

妈环顾一下卧室四周,再看看客厅,最后说:“你有你的事业,终日忙忙碌碌,你将家里弄得这样一塌糊涂,我还能说什么呢?”

妈就是这样厉害,她永远知道如何击中要害。摊上这么个母亲,想象得出,我有多痛苦。她对我所作的每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都深深地嵌入我的记忆中。

十岁那年,虽说尚且年幼无知,倒也十分确切知道,自己在棋艺上有一种天赋,我竟可以毫不费力地在棋盘上制胜我的敌手。这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而且也养成我的好胜和逞强。

妈就喜欢将我本人,也作为奖品一样向众人炫耀卖弄。她常常还要插进来大谈特谈我的棋艺,好像是要以我的参谋长而自居。

“是我提醒女儿,将马抄到对方后边去的。这不,她不是赢了!”她会这样大咧咧地对人家如此吹嘘着。当然,这话她说是说过的,但这样的话就是说上一百遍,与我的得胜也毫不相干。

她还会对上我们家的那些朋友大言不惭地说:“这下棋,就是讲窍门,只要窍门把住了,哪怕你闭着眼睛走,也会赢的。”

我就讨厌她这种卖弄和瞎吹牛。一次,就在斯德克顿大街上,我当场就与她吵起来,当着一大簇路人的面,我对她大嚷大叫,我说她压根儿什么都不懂,为什么还非要充内行?她应该沉默,少开口。不料这一来,倒生效了。

当晚,直到第二天,她都不睬我,好像根本家里没我这个人似的。

我知道她在使激将法,我才不上她的圈套呢。因此我也不理她,等着她先来开口。

就这样,我们互不答理地过了几天。那天,我坐在自己房内,呆呆望着床头那个绘着六十四个方格的大棋盘出神。突地我生出一个主意了:我决定不再下棋了。

当然,这只是个计策,并不真的我就此放弃下棋了。于是晚上,我不再似往常那样躲在房里钻研棋艺,却大摇大摆地去起居室,挤在哥哥们中间看起电视了,而且还故意将指关节扳得咯咯响,存心惹得哥哥们大声抱怨着:

“妈,你看薇弗莱呀,你快叫她别捣乱,让她出去。”

然而妈却只作没听见。

我虽说不怎么着急,却意识到,我必得再有个更激烈的举动,让妈不得不首先向我开口。我暗暗决定,再牺牲一次下周的大比赛。这一来,妈总得开口了。因为这次棋赛的发起人是教会的慈善团体,如果我表示拒绝参加这次比赛,那召集方面一定会给她打电话,然后她必会连哄带逼地要我去参加。

不料,她那边还是毫无动静。比赛时间到来了,又过去了,她依旧按兵不动,连问都不问我一下:“为什么你不下棋了?”可我却关在房里哭了一个晚上。因为我得知,这次比赛的优胜者,竟是那个我接着两次轻而易举地赢了他的男孩子。

我终于领尝到,姜还是老的辣,我拗不过我妈。但现在,我对这套“斗智”游戏也厌倦了,因此,我决定假装让她赢算了,就我先开口吧,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我打算再准备下棋。”我向她表示,想象着她会笑逐颜开,还会询问我要她做些什么吃的。

然而,她只是皱着眉盯着我眼睛看了半天,然后尖着嗓子说:“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个?你以为这很简单是吗?今天高兴下棋就下棋,明天不高兴了,就不下,再过一天兴致来了,又下了……你对每件事都是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天都要变上好几遍。”

“我说了,我这就要下棋了。”我喃喃地说。

“不行啦!”她猛地一叫,我头皮也随之一炸。“没那么容易啦!”

我愣住了,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我回到自己房里,默默对着棋盘上的六十四个方格发呆,计算不出自己下一步棋子究竟该如何走,直到那黑白格子在我视野中重叠混淆起来了,而我也相信,事情终会好起来的。

天助我也!那晚我突然发起高烧了,妈整日坐在我床边照料着我,喋喋不休地责备我不该不穿外套就上学去,还喂我她自己滤过的鸡粥……真高兴,妈又跟往常一样了。

可待我热度退了,我发现,妈真的完完全全变了。在我练习棋艺时,她再不跟着我兜圈子了,她也不再擦拭我的奖品,也不留心报上有无我的名字,更不再剪报加以保存……我与她之间,似生出一堵无形的大墙,每天,我都在悄悄伸手摸索着这堵墙,忖思着它有多高,有多宽……

就在接下来的另一次比赛中,尽管我已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可还是输了。更令我难堪的是,妈对此还是一言不发,而且好像还带着一股沾沾自喜的神情,似这一切,都是她一手策划的成绩。

我恨死自己了。当然,这不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比赛,以后有的是机会。我又开始对棋艺冥思苦想,奇怪的是,那个六十四个方格棋盘对我,一下子陌生了,它们曾有过的对我的默契、感应,那份操纵全局的自信和感觉,荡然无存,好像我失却了那根指挥它的魔棍。一下子,面对棋盘,我觉得是那般的无把握,那般的生分疏远,且人人都看出了我这致命之处!

以后我虽然还是继续下棋,再没那种十二分的自信和极度的良好感觉了。我认真思索掂量每一步棋路,战战兢兢地拼着命坐在棋盘前。每胜了一局,我便觉得侥幸和安慰,可每输了一次,便觉得有一种无际的恐怖把我淹没了;我已不再是个神童了,我的天才已离开了我,我正在逐渐变成那种十分平庸普通的人。

直到后来,我连两次败在同一个男孩手里——可几年前,我常轻而易举地击败过他,这时,我完全停止下棋了,当时也没有谁对此持异议,那年我正好十四岁。

当晚,我被妈就那件貂皮大衣挖苦了一通后,便打电话给玛琳诉苦,玛琳当即在电话里说:“我真不明白,你可以叫国家财政收入监视处的人滚开,可你却不敢对自己的母亲说一个‘不’字”

“我好几次是要开口的,话都涌到喉咙口了,可给她那么几句轻飘飘的,刀子样割人的话一搅动,我……”

“那你就干脆叫她闭嘴!”玛琳说,“叫她不要再管你的闲事,让她闭嘴!”

“你是开玩笑还是怎么着?”我苦笑着,“叫我母亲闻嘴?!”

“当然叫她闭嘴!”

“唉,我不知道,在中国的法律里究竟有无这样明显的条例,可是反正,你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那几乎与谋杀案一样被视为大逆不道!”

不过,令我更害怕的是,我不知妈将会如何对待我的里奇。她将会如何数落他,评价他,让他难堪……最初她会保持缄默的,然后,会就一件小事讲开了,一句又一句,阴阴地,颠来倒去地数着它的种种不是,不时,过一阵,又拿出来温习一遍,再从头数落一次,直到他的长相、个性、灵魂都给描绘得面目全非为止。即使我对她的伎俩是早就领教过了,可我还是害怕,害怕一些看不见的真理,会随着她的话语飞入我的眼睛,改变我自己的视觉,将里奇从我心目中的出类拔革形象,变得平庸俗气,令人不快。

在我的第一次婚姻中,陈马文,我丈夫,在我与他私奔时,我才十八岁,他也不过十九岁。在我与他恋爱时,他几近是完美无缺的。他毕业于罗厄尔,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前三名,然后进入赫赫有名的斯坦福大学,并得到奖学金。他打得一手好网球,有着突出的小牛腱一样的肌肉,在胸前还有一百四十六根象征阳刚之气的黑毛。他可以逗得人人大笑,自己则笑得最响最长,他的笑声极有魅力,色迷迷的。

他一周七天,天天都过得快活热闹。那时只需他一句“星期三下午”,就足以让我神魂颠倒。

就这时,妈警告我了:我看这个家伙的脑袋瓜里,已钻出懒虫了。他如此热衷高尔夫和网球,只是为了逃避该尽的家庭责职。他可以趁这工夫,在穿短裙的女孩子大腿上瞄来瞄去,他摆阔地扔出十块钱给陌生人做小费,然而对家庭,他的荷包却显得特别小气。他宁可花上一整个下午摆弄自己那辆红色的赛车,却不愿开车陪妻子去兜风。

平心而论,对陈马文,我从未恨过,直到现在。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反而更糟糕,说明我对他的感情,根本已冷漠到无所谓了,连失望和蔑视都产生不了。还未分手时,在夜深人静苏珊娜入睡时,我便觉得透心的孤独。由此我会怀疑,或许是我妈破坏了我的婚姻?

谢谢上帝,妈的破坏,尚未伤害我的女儿苏珊娜。虽然当时我差点做人工流产。

那时当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真的恨死了。我立时把陈马文揪到浴室里,狠狠地对他发作了一通。当即我们准备把胎儿打掉。岂料阴差阳错,我们找到一家反对人们流产打胎,希望给孩子以生的权力的一家诊疗所。他们当场给我们放了一场电影,就像洗脑子样来劝说我们。电影里,我看见即使只是七个星期的胎儿,也已经长着小小的手指。它们的半透明的手指居然还会蠕动。旁白说:它们是在攀附着生命的门框,它们要到人世上来——谢谢他们的电影,我才保下了苏珊娜!苏珊娜真正是十分可爱,特别当她弯曲起手指捏成一个拳头,塞进嘴巴恸哭时,那纤巧的手指,总让我想起那胎儿的纤纤手指。

我还是为里奇担心。我明白,自己是那般脆弱,我生怕自己心目中的里奇的形象,会被妈那番信口开河的议论和夹枪带棒的言语冲毁。因为里奇深爱着我和苏珊娜。他的爱是那么的坦诚和毫不含糊。他对我并无他求,只需我存在,就足够了。

他对我说过,因为有了我,他自身变得更完美了,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产生这么一种感觉。这样的自白,令他作出的种种表示爱情的小把戏,也显得隽味无穷。

比如在上班时,他的职责,是把我所需的资料用钉书机钉好传给我。通常,资料前总别着一张写着FYI①的便条。可他则在FYI底部注上他自己的含义——Forever You and I②。公司不知道我俩的关系,因此他得以经常玩这种爱情小游戏,他这样,令我十分感动和幸福。

①For Your Information,你的资料。——译者注

②你我永不分离。——译者注

性,真是最最捉摸不透,最最变化多端的了。我想,他属于那种温存型的男子。

确实,在这方面,他真的是温和却又笨拙。他常要絮絮问我:“这样好吗?我没伤你吧?……”他对我的动作那样温存,那样注意与我配合默契,我想,他是在潜心维护我的自尊。可他一点也不抑制自己,只是小心翼翼地唤起我的激情,那样的体贴细致,就像在发掘一件小小的珍宝。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赤裸裸的,我这不仅是指我的肉体,也指我个性中最最隐蔽的、不可告人的私处——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他坚持、唯有在这个时刻,才是人的真正本性的袒露。他容不得我对自己有所遮盖掩饰,每逢他对此有所觉察时,就会强把我的双手从眼睛上拉下,然后眼睛对着我的眼睛,喃喃地向我诉着不尽的情话。

我从没想到,世上会有这样真挚的爱情,我对此是很珍视很看重的,我真怕,妈会把它玷污了。我不愿意。

动足了脑筋后,终于生出一个妙计。我为里奇设计了个计策,以让他把我妈争取过来。说穿了,就是让我妈给里奇烧一桌好菜,而里奇,肯定会赞不绝口的,这样,一切就好办了。这方面,亏得了素云姨帮了我大忙。素姨是妈的多年老朋友了,她们形影不离,来往频繁——我这意思就是,她们暗自一直在不断攀比和自夸,我,则供给了素云姨一个自夸的机会。

那个周日从北部海滩回来,我就向里奇建议,去素云姨和坎宁叔家坐坐。素云姨家与我妈那里,相隔没几条马路。那已是傍晚时分了,正是素云姨要准备晚餐的时候。

“留下吃饭,留下!”她竭力挽留着我们。

“我们只是走过进来坐坐而已……”我还客套着。

“都为你们准备好了。看,四菜一汤,你们如果不留下来,吃不了,可浪费了!”

当然不能浪费。三天后,素云姨收到了我们的一封感谢信,我写道:“里奇说,这是他尝到过的、最好的中国菜!”

一天,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请我吃饭,为了补偿爸爸的被延误的生日。哥哥文森特将把他女朋友丽莎带去,因此,我也可以带个朋友去。

我就猜着她会有这一举,因为,烧菜是她最拿手的一招,是她的全部才能、力量、智慧的凝聚点和总表现。她一定要竭力证明,她要比素云姨行得多。因此,赴宴前,我反复叮咛里奇,就像教三岁小孩似的:“饭后你一定要对她说,她烧的菜,是你尝过的最好的中国菜,要远远好过素云姨的手艺。千万千万!”

那晚,我一直在厨房里陪着妈烧菜,一边等着瞅准机会,把我们准备在明年七月结婚的计划告诉她,大约还有七个月的光景吧。妈则一边忙活着,一边不忘记数落着素云姨:“她只会看着菜谱烧菜。我的菜谱,就都在我的手指间。”

我希望她会谈谈里奇。当里奇按响门铃时,她强挤出几分笑容把他迎进来,一边一双眼睛将他从头到脚睃了一通,一定在暗自核实着素云姨事先对她讲过的对里奇的评价。我等着听她的评价。

里奇非但不是中国人,而且还要比我小好几岁,更麻烦的是,他长着一头鬈曲的红头发,鼻子上还布满了橘红色的斑斑点点。他个头偏矮,结实敦厚,穿着深色的公司制服,看上去彬彬有礼却不起眼,很容易让人忽视,就像葬礼上的死者的远房侄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虽在同一公司共事,可在第一年里,我竟一点也没注意他。但妈却注意他的每一处。

我终于鼓起勇气,在厨房里轻声问她:“妈,你对里奇印象怎样?”

她只顾热锅快炒她的茄子。伴着阵阵剧烈的油爆声,传来她冷冷的话语:“他脸上的斑斑点点可真热闹。”

瞬时,我只觉得芒刺在背。“那是雀斑,妈。雀斑代表福气呢,这你知道的……”我太激动了,声音也响了起来。

“是吗?”妈天真地问。

“是的。雀斑越多,福气越好,大家都这么说的。”

她想了想,笑呵呵地用汉语说:“怕有点道理。记得吗?你小时候出过一次水痘,斑斑点点地出了一身,瞧,你福气不是就来了?在家里足足躺了十天,多福气!”

同样的,就像在厨房里我解救不了里奇一样,在餐桌上,我也解救不了他。

他特地买了瓶法国酒。他一点不了解,我父母根本不欣赏此类酒,我父母家甚至都没有酒杯。然后他又犯了个大错,就是竟连饮了满满两大杯冰镇酒。

我递给里奇一把叉,他却坚持要用象牙筷,并且将它操成八字形,就像鸵鸟的两只又蠢又笨的八字脚。一次,当他笨拙地夹起一块浓油涮酱的茄子往嘴里送时,这块汁水浓浓的可口之物,竟滑落到他两腿的岔开处。

他还拒绝吃绿叶蔬菜。他不以为,在中国餐桌上,拒绝第二筷,是十分失礼的。

最糟糕的是,他竟批评了我妈的菜,他不明白,这向来是中国式的谦虚。比如,妈端上了她拿手的清蒸排骨和腌菜,这从来是她的精心之作。尝了一小口后,她便故意抱怨着:

“哎呀,这菜不够咸,淡而无味。”她不满地摇摇头,“简直无法入口。”

这从来是我们家的惯例:先吃上一口,然后称赞一番妈的手艺,但这次未及我们开始,里奇便说道:“它所需要的,就是加点酱油。”然后便顺手从调味盆里拣出酱油瓶,于是,在妈的恐怖的注视下,一注黑色液体倒进了排骨。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妈能发现一点里奇的善良和随和,他的幽默和可爱的孩子气。

只是里奇对这一切,却是浑然不觉。那晚回家后,他还甜嗲嗲地凑上来:“嗯!我与你父母挺合得来的。一切都很好。”完了,便开始像只卷毛狗似地,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心等着得到爱抚。

我套上睡袍,暗示今晚我没那份情绪。我又想到刚才里奇是如何紧紧抓着我爸妈的手摇晃不已,一边在他们肩头拍拍就如他平时对待客户似的,口里还要没大没小地说:“再见,琳达,龚丁,我们会再来看你们的。”竟然对我父母分别叫琳达和龚丁,但除了少数老亲,从来很少有人对他们直呼其名。那场景令我回想起来,依旧心惊肉跳。

“呃,你妈说什么了?”里奇问。他这是指我们的婚事。早几天我曾跟里奇说过,我要先跟妈提这事,再让妈转告我爸。

“我没有捞到机会跟她说这事。”我说。那是真话。真的没有合适的机会。反正妈一会议论着里奇不会打算着过日子,饮那么贵的酒,一会又说他脸色不好,显得太苍白了,还说苏珊娜看着很悲凄。

里奇却笑了。“那要花多少时间?只消一句,爸爸妈妈,我要结婚了,不就行了!”

“你不懂。你不了解我妈。”

那晚,我躺在床上,久久未能入眠。里奇把一切都搅浑了,糟糕的是,里奇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知个所以然,可怜的里奇!我永远只能是妈手中的一只棋子。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很迟,两侧太阳穴还在作疼。里奇早已起身,淋浴过后在看报纸了。“早,宝贝!”他向我打了招呼,一边把玉米花嚼得咯嘣咯嘣的。我匆匆穿扮好,径自驾车去妈家。

玛琳说得对,我真的必须与妈开诚布公,她不要再对我使手段了,这令我痛苦极了。一路上我越想越生气,待我刹好车上楼时,简直有点兴师问罪的架势了。

是爸开的门,看到我,他颇感意外。“妈呢?”调整好呼吸,我力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爸指指后面起居室。

妈躺在沙发上,睡得很熟,头枕着白色的绣花垫巾,嘴唇不再是严厉地抿得紧紧的,她的入睡的脸面,显得十分安宁,似连皱纹都隐去了,看着就像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孱弱、天真无邪。她一只手臂软软地耷拉在沙发边,所有平时我觉得的那股威严和强悍,一下子都消遁了。现在的妈,显得那样孱弱、单薄、无助。

一阵突发的恐怖淹没了我,她看上去似一个没有生命的躯体,她死了!我曾一再祈求,她别进入我的生活之中,希望她就在我的生活以外生活,现在她默从了,扔下她的躯体走了。

“妈!”我尖声叫了起来,哀衷地哭了。

她慢慢睁开双眼,眼皮一抖,她一切力量又都回来了。“什么事?呵,妹妹来了。”

我一下子哽住了。“妹妹”是我童年时的小名,已有好久,妈没叫我小名了。

妈从沙发上坐起来,那一脸皱纹又回来了,只是现在瞧着已不再是那样强硬的粗线条,而多了几分忧柔善感的韵味。“怎么了?你为什么哭?出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仅仅就这么一会儿,我对她的那股兴师问罪之劲,早已消失,而为她显示出的那另一面:孱弱、天真,我为这些我颇陌生的品格而惊异、迷惑,这种太快的感情转换,令我就像突然给拔去电插头的灯,一下子麻木黯然,脑中只是一片空白。

“没事,什么事也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故意以一种无所谓的声调说:“我不过只是要与你说一声……里奇和我,要结婚了。”

说毕,我认命地闭上双目,等着她的铺天盖地的辱骂、反对、数落……

“我早知道了。”她只是很平静地说,好像很奇怪为什么我还要再跟她说一声。

“你已经知道了?”

“当然。即使你不跟我说,我也知道了。”她依旧很平静地说。

哎呀,这可更糟了。原来她早知道了,就在她奚落我的貂皮大衣,数落着他的嗜酒和讥诮他的雀斑时,她已知道我们要结婚了。她不喜欢他,看不中他。“我知道你看不中他,”我以颤抖的声音说,“我知道你恨他,认为他不够好。可我……”

“恨他?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恨你的未婚夫?”

“你从来就提都不要提他。那次,我一提及他和苏珊娜俩玩得很开心,你……你就立时把话岔到别处去了……开始谈什么爸爸要做个外科造影手术……后来你又……”

“可你认为什么更重要?是爸的手术还是里奇和苏珊娜的游戏?”

这次,我可不愿再让妈溜过去。“后来,你又讥消他脸上的麻子。”

她看看我,有点弄糊涂了。“真的,我这样了?”

“是的,是的。你总是要刺痛我,要让我不痛快,你这是在使小心眼……”

“哎呀,你为什么要把我想得这样坏!”她骤然一下,显得衰老且痛苦不堪。

“你真认为你妈是这样的坏?你以为我在使什么心机?那恰恰只是你这样想的。哎,把我想得这样的坏!”她直挺挺地坐在沙发上,又紧紧抿着双唇,气得眼泪都出来了。

唉,她是那么强,又那么软弱!我在沙发上挨着她坐下。

我觉得很疲倦。我又败了一局,却不知道,这一局的对手,究竟是谁。“我要回去了,”最后我说,“我觉得不太舒服。”

“你病了?”她轻声说着,按按我额头。

“没有。”我起身说,“我脑子里乱极了。”

“那末,听我说,”她缓缓地开口,“你的一半,得之你父亲,他们是广东的龚家。龚家都是好人,正直,诚实。虽然有时脾气不大好,而且气量太小。这你从你爸身上,就能看出了。要不是我常在边上提醒他,他脾气还要大。”

我正在纳闷,妈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个,妈又接下去说:“你还有一半,自然是来自我了,太原孙家。”她抄起一只旧信封,写了个中国字,而忘记我根本不识中文。

“我们这个家族可是强大又聪明的,以善战而闻名。你知道孙逸仙吗?哈!”

我点点头。

“他也是孙家的。但他们这个家族,早就迁至南边了,因此与我们的孙姓,不属同宗。我的家一直在太原,甚至在孙文以前,就在了。”

我摇摇头,虽然我对这次谈话内容一窍不通,然而令我安慰的是,这似乎是我们母女俩多年未有的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

“他与成吉思汗作过战。哎,他发明一种盔甲,刀枪不入。令蒙古兵的箭射上去,就像射到石头上一样,连成吉思汗都大为钦佩!”

“是吗?那成吉思汗一定也发明一种无孔不入的箭了,”我不露声色地插话,“否则,他最后怎么征服中国的?”

妈只当作没听见。“所以,你看,太原孙家真是十分了不起的。因此你大脑构成的材料,也是太原货呢。”

“不过我想而今,太原的种种优点,已发展到玩具市场和电子市场上了。”我说。

“这话怎么说?”

“你没发现?这每一件玩具上面都刻着,台湾制造!”

“呵,不,”她高声叫道,“我不是台湾人。”

那好容易建立起来的默契,又破裂了。

“我是中国太原人。”她说。

“哦,我一直以为你这是在说台湾①。”

①台湾与太原的发音在英语上很接近。——译者注

“根本发音完全不同,而且地方也完全不同。”她怒气冲冲地说,“只要你是中国人,那你一辈子也放不开中国这两个字。”

我们又陷入了沉默无言的僵局。顷刻,她眼睛一亮,又开口说:“听好,太原还有一个称谓,就是‘并’,太原城的人都这样称自己的城市。你发起这个音很容易的。”

她又工工整整地写下这个字,我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了。然后妈又用英语接下去说:“这好比你把纽约称为大苹果,把旧金山称作弗里斯可一样的道理。”

我笑了。“没有人这样称旧金山的。有人这样称它,只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发好这个音。”

“现在懂了吗?”妈得意洋洋地说。

我笑了。

说实在,我还是没有懂。不只是她说的那一套,而是对发生过的一切。

我一直在苦苦抗争的,究竟是什么?好久好久以前,在我还是一个孩子时,我就想躲到一道更安全的屏障后边,我要躲避的,就是妈的闲言碎语,妈对我的不足之处的寻觅和挑剔……曾几何时,那个我所躲避的,时时搅得我心烦意乱的,竟成了一个坏脾气的老妇人。多年来,她只是以她的绒线披肩为盾,编结针为剑,貌似张牙舞爪地,却在耐心等着自己的女儿,将她请进她的生活中。

里奇和我,已经决定把婚期推延一阵。因妈说过,七月份不是去中国度蜜月的好季节。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和我爸刚从北京、太原观光回来。

“那边的夏天太热,你只会长出更多的斑点,然后,你的脸会晒得通红通红!”她对里奇说。里奇则高兴地哈哈大笑,一边朝我妈伸出大拇指,一边回头对我说:“你看你妈多会讲话,多体贴人。现在我可明白了,你那套甜甜的善解人意的小伎俩,是从哪来的了。”

“你们得在十月份去。那是最好的时光,气候不冷也不热。我也想再回去看看。”她颇带权威性地说了一通后,又忙忙加了一句:“当然,我不会跟你们一起去的。”

我进出一个不自然的笑容,里奇则说着笑话:“你要跟我们一起去可真太妙了,你可以为我们翻译菜单,使我们不会稀里糊涂地吞下蛇肉和狗肉。”我几乎要狠狠踹他几脚。

“不,不,我没这个意思要跟你们去。”妈一再表示,“真的没这个意思。”

我知道她其实喜欢和我们一起结伴去。我讨厌她跟着去。这一去,整整三个礼拜就得听她抱怨一日三餐的肮脏,半冷不热的汤——得了,那三个星期的蜜月会给她搅掉的。

但从另一方面想想,我们三个各不相同的人,登上同一架飞机,并排坐着,从西方飞向东方,倒也挺有点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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