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回娘家了,要去一个月,刚走。确切地说,是被他连哄带架给劝走的,说得还在情在理:“好久不看咱妈了,想啊,你替我回去孝敬孝敬。”说老实话,他是感到厌倦得不行。每天固定的时间起床,看固定的一张蓬头垢面,吃固定的食物,散步走固定的路线,每周固定的时间做爱,完事后固定地抽一支烟。那种ROUTINE的感觉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慢慢地剐,剐得他有血流不出,有泪无名流。闷到极点的时候,真想冲那张精品玻璃茶几一拳砸下去,听尖利的爆裂声,看手掌上的血,剧痛一下。那也是快感,好过每天麻木到懒散,像被温开水慢慢煮死的青蛙。老婆要再不离开一阵子,他就得疯了,没准儿哪天压不住心头的渴望,突然蹦一句:“我们离婚吧!”

老婆走了。飞机上天的一刹那,他竟然冒出个恶毒念头——万一飞机不小心掉下来,他顷刻间就是个自由的鳏夫了。念头一出,他就冲自己吐吐沫,骂自己真不是个东西。老婆再不好,也是直系亲属了,即便是离婚也比咒她死强啊!何况老婆实在是说不出有什么不好。

以前通常是下了班就回家上网,等吃现成的。老婆临走前,忙活到大半夜,做了一冰箱的菜,还按先吃后吃的顺序排好、贴上标签,满足地叹口气自我欣赏着,说:“至少能管十天的,你就只受二十天的罪。”呸!总共就享三十天的福,还被她克扣去十天。

不理她,自己出门找食去!

楼对面一排小饭馆,随手推开一扇门都有半老徐娘涂脂抹粉难看得像老鸨一样迎上来,堆着媚笑打招呼:“老板,搞两个小菜?”他怎么听都像电影里的“客官,这里的姑娘可标致啦!翠花,上酒!”

他点了一荤一素一冷盘,一盏汤,一包烟和一瓶啤酒。

这季节正是啤酒抢滩的时候,弹丸小店里居然站了一窝推销不同品牌啤酒的小姐,一色的短裙盖不住裤衩,身披绶带,就他这一瓶啤酒的生意都快打破头了。真是百样米养百样人,一瓶啤酒提成不过毛把,都能如此卖力,可见生活没他过的那么简单。他要的啤酒叫“零点”,以前没喝过。不过,在他眼里,有酒就是享受的标志。至于是XO还是二锅头,没什么区别。区别还是有的。零点小姐在推销那瓶毛把利润的啤酒的同时,顺便也推销了一下她那肉奶奶的大腿,就差贴着他的根了。他觉得都有些肌肤之亲的嫌疑了,不买过意不去。这酒要是改叫“三点”或是“十三点”什么的,大概都会比零点有卖点。

老婆从眼前消失了,没人跟在后面嘀咕——臭袜子丢筐里,衣服挂架子上。不过他还是一如平常地遵守了规矩。边找衣筐边骂自己没出息。好不容易自由了,干嘛不把袜子扔床上享受一下?试着扔了,发现连自己都受不了那股味儿。多年的家庭生活,好像已经使他习惯了整洁。

打开电脑上网,打牌。真畅快,想打到几点就几点,没老婆在耳根催,“还不睡?”边打牌边抽烟,使劲抽。想以前,抽烟是见不得光的,得躲阳台上、厕所里抽。这晚杀到天昏地暗,中途输急了还找来了网管,投诉对家作弊,一夜下来没赢反丢了十几分。抬眼看表,得赶紧睡了,明儿还要上班呢!

几天一过,总体感觉还是无聊。黄色图片一律裸着,A级电影一样叫着。以前梦想老婆不在了可以不必像老鼠偷花生一样掖着藏着了。梦想成真了,才发现原来这乐趣根本不在敞开了看小电影上,却是偷偷摸摸做贼上:反锁了门,边看边听门口的脚步,还后备几个正儿八经的新闻网站以备不时之需,必要时来个屏幕保护。看了黄片也急,老婆不在,连个泻火的地方都没了。唉!吃片维生素。老婆在家的时候,总适时地端杯水,硬塞片VC什么的。好像好几天没吃绿色的东西了呢!

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去PUB泡个妞吧,天知地不知,我知老婆不知。别辜负了这三十天的春光,一生能有几回啊!

手里提着他的猎装,直奔三里屯就去了。他选的这家PUB,叫“深蓝”,DEEPBLUE.他走进去是因为这名字好像是一机器人的名字,下棋把“怕挖懦夫”给下得快背过气去的那个机器人的名字。而且,深蓝好像有忧郁的含义。这是他给自己的借口——我是因为想老婆想得忧郁了才不轨的呀!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由此可见,犯错误得趁年轻啊!

一进门他就瞄上她了。真够艳的!一头染得像板栗一样的头发蓬松在后背,像俞小凡一样妖艳。他就喜欢那气质,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女人也得分长相的,不同的功用得不同的长相。老婆就得周正,不施粉黛;即便施,那也得巧夺天工,淡到看不出来;与这名称搭配的打扮就是工作装,淑女装,围裙,平跟皮鞋。情人就得艳荡(这个艳荡可不是雁荡山的雁荡),她得是嘴唇性感到像元宝,抹着DARK RED的口红,睡裙下滑不溜手,一丝不挂,没事老端着酒杯凭窗眺望,装酷扮靓的那种。这女人就是这种。

他走过去搭讪。“小姐寂寞么,要人陪么?”那是80年代初的低劣手法。“给这位小姐一杯血腥玛丽,给我一杯白兰地。”这是90年代的流行方式。现在都过了米来年了,新世纪都开始了,新时代要有新概念。

他掏出家乐福的会员卡,在她眼前晃一下,说:“FBI.你被捕了。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你所有的言论将被作为呈堂证供。”她毫无惊异之色地冷瞟了他一眼,果然沉着。“你是怎么进来的?你以为你套上坎肩我就不认识你了?看见门口那块警告牌了么?”他掏出一支烟,自己点上,并不急于往下说。那女人冲他眯眼一笑,说:“那块18岁以下不准入内的牌子?”这下愣的是他了。那是他随口编的,门口并没什么牌子,原本想抖个包袱引她注意的。她怎么知道自己后面要说什么?“你多久没出来混了?结过婚了吧?我打赌,至少3年以上徒刑了。”这次是女人自己主动开口的。他说:“错,2年11个月零13天。”

抽烟,他们对熏着;喝酒,他们互灌着。他还被她拉到小舞台上尴尬地扭了两下。不知不觉就到了半夜一点。边说着笑话,他脑子里就边盘算着怎么拉她上自己的床。既要表达自己的意思,万一她拒绝的话,也不致伤自己的面子。说老实话,以前他也不是柳下惠,可自从结了婚,还真收心养性了。

“你夫人出差了?家里没人?今晚我不想回家了,你带我走吧。”她边细细吐烟丝,边说,眼都不看他,仿佛在说“再给我一杯酒”那么自然。因为脑子里还在费劲打鬼主意,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傻愣在那里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跳下高凳,拎上衣服,夹着她的腰,一声不吭地出了门。

一进门,她踢了脚上的鞋。高跟鞋像两只白色的小鸟,四散飞向空中,奔赴不同的角落。他本能地想起每天老婆一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把摊在地上的鞋子逐一收到鞋柜,工整摆好,有时还就势擦上点鞋油。

“不错,你夫人有点品位,家里很漂亮。”她径直走到酒柜前,抽出一只杯子,挑了一瓶红酒给自己满上,斜依在沙发上,一副天生享受的姿势。

当年老婆走进自己简陋的单身宿舍,进门就趴到窗台上嗅那盆太阳花,转头嫣然一笑说:“嘿!这花真美!”他当时回答说:“这是我屋里惟一的美丽,不过现在多了你。”

眉不皱眼不眨,一杯酒下肚了,喝雪碧也不过如此。而老婆,只啜一小口酒,就双颊绯红,恼怒地用小粉拳捶他:“那么难喝还骗我喝!”

她走到音响前,选了一盘CD,播放着,是经典情歌,还是他最喜欢的一首,HOTEL CALIFORNIA.有点意思了。他开始脱猎装,松衬衣扣子,抄起酒杯走到沙发前。她伸出涂满豆蔻的手,一把拉他入怀,把口中含的半口残酒吐入他口中,热吻。他觉得头晕。 她很主动。只吻了一阵子,便翻身上了他的腰,从他的额头吻起,一点一点向下移着。眼睛,眉毛,鼻尖,唇,耳朵。她轻轻噬他的耳朵的时候,幽兰吐芬。她的手指在他的颈项里轻轻划着圈,并不时探进他的胸膛,在他敏感的前胸两点上轻轻蹭蹭。他心里痒痒的,人懒懒的。有那么一处景致开始从深山老林里向外扩张。他的LITTLE BROTHER打算在半夜两点以后开始锻炼一下身体了。

她还是不紧不慢。像调戏,抑或挑逗,用她贝壳般的牙齿解开他衬衫上剩余的扣子,一点点褪下他的衬衣。突然间,她用力抬起他的胳膊,把头埋在他的腋下,用舌尖细致地梳理他腋下的杂草。她的长发拂着他的肩膀、脖子,浓郁的香水味道很煽情。他决定有所动作,实在受不了她的风骚如此戏弄着他,他打算认真给她点颜色看看。小兄弟也不是白养那么多年,不让她见识点手段,老觉得被她压着。给个女人控制住了,丢了他偶尔野食的面子。

一扭身,他压住了她。沙发真的太小。当年老婆要买个L型旁边带小床的那种,他嫌占地方给否决了。早知道老婆有几年之后的先见之明,当时就该顺了老婆的意思买个大的。他跪在地上,一发力就把她给抱到了地下。她其实不重,只是他婚后伙食太好,肌肉逐渐转化成肥肉,力量也慢慢由全身各处集中到关键部位。上次老婆讪笑他做爱躺在下面懒得动弹,他当时还嘴硬说,你懂什么,我这是四两拨千斤,小家伙赛过千斤顶。

刚才那一抱,好像有点闪了腰。唉!AFTER THIS,他真的要每天去做早操了,否则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他的手很蛮横地就伸进了她的衣下,没什么好客气的,先让她热热身。将她的内衣直接推上去,他开始用手掌挤压她的胸部,并且在她的小葡萄上点两下,捏一下。这可是从品花宝鉴上学来的正宗学院派工夫。说老实话,书他读了不少,但能记住的,除了混饭吃的专业知识,好像就是肉蒲团、玉女心经之类的实用书籍了。

她还真应景,三摸两不摸,就开始配合地轻轻呻吟了。声音恰到好处,既不高,也不低,既不夸张也不沉闷,也许是他耳钝,反正听着像是真动情了。他心中不禁感叹,难怪自古男人都采野花,味道果真大不相同。虽说他现在是正在上演的春宫片的男主角,可是有鉴于很久没有近距离欣赏女人如此精细的表情了,他居然耐得下性子慢慢折腾着。他的手探到芳草地,拨开花丛,寻找着机关暗道。他知道女人身上有个密码,按对了就通关无阻了。他按照公司保险箱的旋转口诀,左转30度,右转50度,平移至12点的位置,对准按钮揿一下。“啊~~~~~”随着她一声带着颤音的低叫,嘿嘿,果然,闻声见宝藏。

他放缓步伐,认真做着准备工作。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晓得怎么搞的,当他游刃有余地抚摩身下的妙龄艳女的时候,内心竟开始内疚。他不得不承认,婚前跟老婆偷嘴的时候因为时间地点的局限,每次都跟冲锋陷阵似的,来似飓风去似退潮。对他而言没什么不满足,只苦了没经验的老婆,每次还没尝到甜头就开始打扫战场了。那时候他的单身宿舍里还有另一个家伙合住着,每次老婆一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就紧张到浑身发抖。后来实在无法忍耐这种本应光明正大的偷偷摸摸的革命行动,一狠心就去领了结婚证。婚后好一段时间,老婆都还没从偷情的角色中转换出来,硬憋着不敢出声。

第一次下力讨好老婆,是读了一本科普杂志,英文的,翻译过来好像是“让你的爱人HIGH起来”之类的。他以前是青苹果,只顾蛮干加出傻力,不懂什么技巧啊,手段啊的。包括在老婆之前的几个,他好像都没注意到女人也有高潮之类的事。反正在他眼里女人都差不多,无论潮不潮的,总归叫唤就对了。他就喜欢听女人音调起伏转折的呻吟,仿佛是机关枪的润滑油,稍微抹一点,靠住百发百中,不射不归的。

那次,他认真做了一把功课。事前先自己躲着打了一下手机——这也是书上教的,如果怕自己不持久,就要先耗费点弹药粮草。光那个FOREPLAY,就让他忙了一堂课的时间,是大学里上大课的一堂课的时间,连着上,中间不带休息,最后提前下课的那种大课。他印象里到最后半张床单都叫老婆给沾湿了,哼唧的他美得不行。老婆死拉活拉他上来,他就不肯,喜欢看老婆求死不得、求生不能的表情。那次是他老婆第一次体验欲仙欲死,完事以后,泪流满脸,瘫在床上无论他再怎么调戏都不反应。他当时大笑说,终于知道什么叫不应期了,就是无论你怎么叫她都不答应的意思。那次之后他足足享受了一周的总统待遇,老婆低眉顺眼,娇羞万状地每天把他服侍得妥妥帖帖,晚上早早就沐浴薰香上了床,乖乖躺床上等待他的临幸。以至于那阵子他老觉得肾虚。

小日子也美了好一阵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觉得夫妻生活的劲头没那么大了。老婆给他总结规律:最初是日报,然后改周报,现在是半月谈,只怕过了四十得成季后赛了。其实他们的婚龄已近四年,一直没要孩子是因为俩人都还觉得自己小,生活还没享受够。俩人现在上床那叫默契,比赛似的脱衣服,互相像擦背似的和拉两把,从头到尾二十分钟内搞定,还双双共赴仙境。只是此仙境与彼仙境相比似乎褪味很多。

从这点上说,老婆还真是不错的。他感觉自己在走下坡路,而老婆怎么变得情绪激昂。有时候他都紧张到不敢拉她的手。现在老婆可是浑身遍布机关,不可随意乱动,不小心就摸着电门了。老婆有时候脾气不好,急躁,他也觉得烦。不过静心想想,是不是没满足啊?得的情欲饥渴症?老婆有时候示好,拿胸紧贴着他的冷背,他是知道的,只是提不起劲儿,推脱说,我累了。老婆便体贴地拱在他怀里睡去,第二天还炖枸杞排骨汤给他补。就这一借口,都不知道骗了老婆多少排骨汤了。

他是真觉得厌倦了,干什么都懒。再不吸口鸦片,只怕要就此萎靡不振。

他身下的女人已经目光涣散。如果说她是他的鸦片的话,他倒觉得他成了她的海洛因了,还是高纯度的那种。她可能比他还醉生梦死。她究竟在几个男人手下如此销魂过?有几个男人在她体内进出过?是喷在她体内还是涂鸦在她光滑的小肚皮上?对了!他妈的,别忘了带套子!要是一时之欢换来痛苦二字,这可不是他追求的。他脑子里出现了大幅的公益广告,好像是挂在长安街口的,硕大的AIDS字样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靠!脑袋掉了碗大的疤,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今儿就放肆一把吧!

他在她耳边低语:“WAIT,I WILL BE BACK SOON.”他并不确定她懂不懂英文,不过这时候跑出去拿套子总归是煞风景的,好像用点儿洋文就有意境了。他光着膀子,裤门半敞着,皮带松弛着,就奔进卧室里。他记得保险套在床头柜里,靠老婆的那一边。每次都是老婆细心替他打理好一切。在他顺利找到保险套并用嘴撕开封口的一刹那,他抬头看见了床头他和老婆的大幅结婚彩照,精致地包着框。老婆正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那个笑醉死人。

他冲那彩照上的明星老婆双手一抱拳,念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得罪了。就边褪长裤,边往客厅走去。

结婚时刚开始流行什么艺术婚纱摄影,所有的新人都套在一个模子里,化流水线妆,穿摄影制服。男人对此类事情必须报以十二万分的耐心,无论老婆以什么形象出现在你面前都不可露出内心的吃惊,要保持大面上的绝对平静,最好略带欣赏的眼光,附和上两声虚假的赞叹。这是他这位有经验者的感悟。

当时因为缺少前车之鉴,他犯了绝对错误。老婆从化妆间款款走出,脸上带着以为自己是希茜公主再世的自信的时候,他居然手捂胸口向后夸张地倒跳一步,好比周星驰做戏。他是着实给吓着了,老婆真似吊睛白额大虫,眉毛一律剃光,画了一条半长的~型,嘴唇如刚吃过死孩子般血红,脸上涂的白粉比家里刚刷的墙还夸张。

老婆保持着面部表情的绝对静止,还跟他解释,“千万不能笑,一笑粉直掉。”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呀,还不如你本人好看呢!”旁边的化妆师高傲地损他:“你懂什么?!这是流行美。人在镁光灯下的妆是不同的。没见刘晓庆在武则天里的装束?人家都五十多了,看着还像十六岁的少女,那都是化妆师毛戈平的功劳。”他没听说过什么平不平的,倒是相信那刘晓庆若被这化妆师一画,演暴君杀人绝对妥帖。

她居然在拨弄自己身体的琴弦,以在他不在身边的期间内保持高昂的斗志。这场景令他有些别样的兴奋。男人喜欢淑女,看她们优雅的姿势,听她们不俗的谈吐,见识她们与自己不同的举止风范,感受异性的温情。不过,说老实话,一旦如初生婴儿般赤裸相对,男人的兽性便暴露出来了,与之相匹配的豪迈与迎合更适合狂放的运动。就好比天天吃精致小菜,偶尔还是需要吃点糙米苞谷;天天对着塞尚、莫奈,猛一看非洲部落的手编草席也觉得艺术不减一样。

经过刚才那一打岔,他的小弟弟有点泄气。他依偎在她身旁,把她的头轻揽到自己的腿上,拉她的手过来,用她的兰花指拂弄自己的小山丘。她漫不经心地上下轻压短笛,娴熟程度仿佛是专业演奏员。不好,演奏员练完指法以后开始要练口型了。她把头渐渐凑近,哀怨地抬头看他一眼。不知为什么,他理解那眼光是哀怨,然后听她从胸腔里发出低声的叹息,隔着他的白色内裤与弟弟说着悄悄话。弟弟怕是耳朵不好,不自觉凑近些妄想听得更真切。

唉!现在叹气的是他了。没办法啊,不听指挥。怪不得人说,老大管不住老二呢!他是想让它往东的,可恶的它跟着她就往西了。人生命中最大的悲哀是你不曾真正拥有过任何属于你的东西。无论是老婆也好,孩子也罢,他们也许依附于你,也许爱你需要你,却不属于你。你身体的一部分也是如此。你要尊重他们,把一切都奉为独立个体,你要辛苦养活他们,却不能让他们听命于你。他们坦然从你这里索取,但你要始终铭记,他们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脾气,他们是他们自己。

她的吴侬软语沾湿了他的前襟,她和它之间越发亲密起来。奇怪,以前一直觉得老婆的婚纱照照得像别人,每次都看着别扭;今天才发现,那照片还是像老婆的,尤其是那意味深长的笑。每当他撒些无关紧要的小谎,他都觉得老婆肯定是知道的,只是不揭穿他,神秘地笑笑,让他心虚。所以每次谎言之后,他都会老实很久。

他把手指塞进她的口中,辗转地画着圈地让她舔湿润了,他想做些挖掘工作,类似于古墓探宝一样。她突然抓住他下滑的手,说:“不要,我想要你吻我。”他俯下身去寻找她的唇。她别过脸。他顺着她丝滑的芊芊玉颈溜到那两个半月上,轻咬着红宝石。她还是不乐意的样子,用手轻轻推他。他已经下探到蓓蕾般的肚脐附近,实在无可躲藏了。他的脸在她平坦的小腹上来回摩擦,让她感受胡茬痒痒的刺痛。

他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他在犹豫。这种事上他与普通大众没什么区别,既不保守,也不算开放。别的什么都可以,只这一口,他不太喜欢。就算人是自私的吧,在给予和索取这两者之间,他更喜欢索取。以前夫人也扭扭捏捏地示意过他,他尝试了一次就放弃了。不为什么,也许内心里觉得自己还是个人,是个男人,需要尊严的男人——他也搞不明白这码事怎么就和尊严挂上钩了。从这点上说,他觉得女人的奉献精神更大些。他疲倦了或是不想了,夫人就会很温存地软玉包容,一点点让他雄风大振。最初他看见夫人在他身下悉心劳作时,内心既是激动又有感激,会报以感恩的心去婆娑老婆散乱的长发。可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认为这是家庭生活中必备的工作,若少了这一环,倒似吃饭不喝汤,睡觉不洗脚一般不自然了。老婆也曾抱怨过,略带娇嗔的那种,“不公平,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服务你?”他则狡辩说:“各有所长。俗话说长舌妇嘛!长舌不是缺点,它好工作啊!我不行,我舌头短。瞧!”他翘起舌头,让老婆看他的舌带,的确比较短。这也是他不善言辞的原因。

他是那种一紧张,说话就有点结巴的人。他注意过,不少男人都下意识地结巴。所以每次看到笨嘴拙舌的男人,他就心生好感,颇有同病相怜的感怀。老婆曾经跟他说过:“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撒谎的时候,眼里都会放出真诚的光芒。还有你的小动作——你一撒谎就揉搓大拇指。”为此,他特地照着镜子纠正这一该死的恶习。依稀记得电影《赌神》里周润发演的老千似乎就有这毛病,没想到这一富贵的习惯也被他传染上了。不过最近他已经改了说谎的习惯了,确切地说,他的遮掩的本事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他会避重就轻,他保证,他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不是所有的真的都说出来。这就是技巧。因为说谎是件很麻烦的事。老婆曾讽刺他,“每次记得把自己的谎言写在记事本上,隔两天翻看一下,免得谎话多了自己也记不得。”他也头疼,为保持前后一致着实费劲。最讨厌的是,谎言原本应该是关键时刻才用的,说得溜了,就习惯成自然了,连一些可有可无的事也随口抹上蜜。这不是好习惯,会令他的信誉度由AAA降至AB.自从跳出那个蠢笨的怪圈以后,他觉得轻松多了。选择性语言比信口开河要方便得多。

他抬起头来,冲身下扭曲如蛇的她眯眼一笑,说,“知道我最讨厌什么食物吗?”

她正在兴头上,愣了一愣,说:“蛋糕?”

他说:“错。方便面。又叫速食面。另外就是肯德基,麦当劳。这些食物只能起到果腹的作用,失去作为美食的享受作用。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吃我老婆做的饭,经过长时间烹调的、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他坐起身来,将她也扶起,从地板上捞过凌乱的内衣,给她套上,从背后系上扣,拍了拍她的背,扶着她的肩膀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如坠雾里不知所措。好在也算经过大风大浪,她轻轻笑了一声,说,“别抱歉呀,我也喜欢吃家常菜。只是真饿了,才来者不拒的。”当着他的面,她款款套上所有的衣服,冲他眯眼一笑,眼如弯月:“好男人,不多了。”

他也收拾停当,拉着她的手说,“我送送你,太晚了。”

她大笑,说:“你还真不做作,好事不成情谊在嘛!不那什么了,就不能留我睡一宿?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也忍心赶我走?”

他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还是送送你吧,与野兽同眠不安全。”就势做了个张牙舞爪的表情。

她笑着说:“我们俩到底谁是野兽?”

她拾起地上的鞋子,提在手中冲他一挥说:“都不必客套了,我自己可以走。你别跟着我了,免得打扰我下一次艳遇。白白。”说完光着脚走出了门。

她的脚很纤细,皮肤很白。当时应该吻一下。他有点后悔。

待她走后,他如特工般仔细收拾家里的一切,甚至心虚地把她用过的酒杯洗了又洗。女人是天生的特务。即便一切没有疏漏,也难免老婆能像狗鼻子一样嗅出别人的味道。掸平沙发的时候,他还真揪起了几根栗色长发。

他将长发缠绕在指间,仿佛看见她妖媚的长发和饥渴的眼神,不禁又一阵心神荡漾。

次日,他一觉睡足后,拨了老丈母娘家的号码,接电话的是老婆。

“老婆,我阳痿了。昨天带小弟弟出去散步,洗头。哪知道小家伙死倔,又认门,不是自家门誓死不肯进。我伤心死了,快来安慰我。”他以前在家胡说八道惯了,什么讨二房啊,打墙扒灰呀之类的玩笑百无禁忌。估计老婆是不会当真的。

果然,那边传来一阵娇笑:“好啊!背着我干坏事呢吧?我走前在上面贴了咒语封条的,嘛糜嘛糜訇。没有我解咒,自然不听你指挥。开玩笑!到底是党指挥枪还是枪指挥党?原则问题不能马虎。虽说小弟弟从所属地界看归你管,但从行政隶属关系上,他可是我的属下。你没辙啊!”

“老婆,有点想你了。是他想不是我想。我是担心,从此不中用了可怎么办?你什么时候回来呀,让咱们的导弹试一下火力。”他开始死皮赖脸。

“要死!你老丈母娘就在边上,你怎么口无遮拦?”老婆抱怨。

“怕什么?咱妈又听不见。”

“我刚洗了头,正在吹风,电话免提着。”

“啊~~~~~~!”他大叫一声,本能地迅速放下电话,脸发烧。

十分钟后,老婆打电话来说:“吓你的,死鬼。三天后回家。”

放下电话他就直奔冰箱去了。冲着冰箱发愁。是把这一冰箱的东西都扔了毁尸灭迹呢,还是一脸真诚地跟老婆说:想你的时候就打开冰箱,见菜亲卿如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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