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那个星期一。

贡瓦尔·拉尔森站在他办公室的窗前,俯瞰市景。表面上它看起来没那么糟糕,但是他对这个围绕着他的犯罪温床太了解了。确实,他只处理暴力犯罪和打架事件,但光是这些也已经够多的了。再说,这种案件处理起来也是最晦气的。眼前又有六起新的抢劫案,一起比一起残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点儿线索。四桩殴妻案,都相当严重。还有一桩正好相反:一个女人用熨斗攻击她的丈夫。拉尔森必须亲自出马,那是在南边的巴斯塔路。寒碜的公寓看起来像屠宰场,所有的东西都溅满了鲜血,连他的新裤子都沾到血。

在旧斯坦区,一个未婚妈妈把她一岁大的孩子从三楼的窗户扔出去。虽然医生说小孩子可以活命,但是伤势非常严重。那个母亲十七岁,很歇斯底里,她这样做的理由是婴儿一直哭闹不听她的话。

光是市中心,就至少发生了二十件相当血腥的打架事件,所以他都不敢去想郊区那些新贫民窟会送来什么样的报告。

电话铃响了。

他任它响了一阵子才接听。

“拉尔森。”他发出很不耐烦的低喃。

肚子被戳破的那个土耳其人,已经在南区医院丧命了。

“嗯哼。”他漠然地说。

他猜那个男人也许本来不会死。但所有的医院都人满为患,有些部门因为员工度假和经常性的人手短缺而关门歇业,同时还有闹血荒的问题。

凶手已经被逮捕了。一辆巡逻车在柏卡斯塔登区一问危楼里的毒窟抓到他。他神志完全不清楚,被询问时根本无法回答任何问题。总之,他身上带了那把血刀,贡瓦尔·拉尔森瞪着他看了半分钟,然后派人把他送到警医那儿。

除了一些计划周详的抢劫案以外,其他案子都是所谓的非蓄意犯罪,几乎可以把它们等同于意外事故。一些不快乐的人、神经衰弱的人被迫陷入绝境。所有这些案子当中,酒精或毒品都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可能也有一部分理由是出于天气燠热,但更基本的问题应该是制度本身,大城市的残酷逻辑,使意志薄弱或适应不了的人无法承受,促使他们做出无理性的行为。

还有,就是孤寂。他怀疑过去二十四小时内已经发生了多少自杀事件——想到还能等一段时间才有答案,他简直感激涕零。那些报告还在各个不同的分局里,资料必须经过处理,报告必须经过编纂,最后才会送到总局。

此时是四点四十分,是他下班的时间了。

他可以开车回到位于波莫拉的家,淋个浴,穿上拖鞋和干净的浴袍,喝一瓶冰凉的姜汁汽水(贡瓦尔·拉尔森可以算是个禁酒主义者),把听筒从电话上拿下来,然后用一本逃避主义的小说度过今晚。

但是,现在他接了一个和他完全无关的案件。接下这个关于布罗贝里的差事,时而令他后悔,时而又令他抱着一股报仇式的快意,渴望进行调查。如果布罗贝里真的犯了罪(贡瓦尔·拉尔森相信他犯了罪),那么,他正是贡瓦尔·拉尔森最乐意逮捕入狱的那种罪犯——剥削贫民的大爷、专放高利贷的恶霸。

不幸的是,这种人通常部碰不得,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们不但存在,而且还活得健健康康的,甚至受到顽固法律的正式保护。

他决定不一个人去。因为当警察这么多年来,他单枪匹马、恣意独行地进行过多次调查,也常常因此受到批评。因而他升级的希望,就像近期这一回,变得微乎其微。另外,他也不想冒任何风险,这件事必须做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难得有一次他愿意照章行事,所以,他当然应该为了避免出错而做些周全的准备。

可是他要到哪里去找一个伙伴呢?

他自己的部门没有人手,科尔贝里说过,瓦斯贝加警局那边的情况也半斤八两。

情急之下,他打电话到第四分局,在经过许多“如果”和“但是”的说辞之后,终于得到一个积极的答案。

“如果真的那么重要,”局长说,“也许我可以提供你一个人手。”

“你真是太慷慨了。”

“你以为这很容易办到吗,这关头还给你们人手?事实上,应该是由你们来提供我们支援才对呀,是不是?”

“不容易,不容易。”贡瓦尔·拉尔森说,“这我明白。”

一大堆警力被派到各个大使馆和旅游机构外面站岗。这样做并没有什么益处,而万一发生破坏或示威活动,他们也做不出什么建设性的举动来。警察是种愚蠢又无聊至极的工作,唯一谈得上有趣的部分,就是耍警棍。可是现在警政署长又禁止他们使用警棍。

“好吧,”贡瓦尔·拉尔森说,“这个家伙是谁?”

“他姓萨克里松。是从玛丽亚分局来的,通常担任便衣。”

贡瓦尔·拉尔森紧锁两道金眉。

“我知道他。”他说,没有一点儿兴奋的语气。

“是吗?好,那应该帮得上——”

“只要叫他别穿他妈的制服,”贡瓦尔·拉尔森说,“而且四点五十五分就得在大楼外面等着。”他想了一下,又补充说:“说是说外面,但可不是要他像个老牌保镖,两臂交叉站在大门外面。”

“我了解。”

“很好。”贡瓦尔·拉尔森说着挂断电话。

他在正好四点五十五分时抵达国王街的大楼,而且马上就发现,萨克里松正带着一脸畏怯的表情,站在那里瞪着一个陈设女人内衣的商店橱窗。

贡瓦尔·拉尔森阴沉地打量他。对方所谓的“便衣”,就是一件运动外套而已。除此之外,他仍穿着制式长裤和衬衫,还打着一条相配的警察领带。白痴从百里之外都可以看出他是一名警察。不仅如此,他还两脚分开站着,两手握在背后,身体随着脚跟前后摇摆。只缺一样东西画面就十分完整了——一个装了警帽和警棍的纸袋。

一看见贡瓦尔·拉尔森,他挺直了胸膛,就像要立正接受检阅。萨克里松的脑海里,浮现出他们以前可怕的合作经验。

“放轻松点儿。”贡瓦尔·拉尔森说,“你外套右边的口袋里是什么东西?”

“我的手枪。”

“你难道不能用点儿脑筋,把它放在肩带里吗?”

“我找不到肩带。”萨克里松畏怯地说。

“耶稣基督,那就把它放在你的腰带里嘛。”

他立即把手插进口袋。

“不要在这里换,看在老天的份上。”贡瓦尔·拉尔森说,“到门里面去弄,小心一点儿。”

萨克里松遵命行事。

回来以后,他的外观改进了一些,但是不多。

“现在听着,”贡瓦尔·拉尔森说,“我们预料有一个家伙会在五点过后出现,走进大楼。他看起来是这样的……”

他拿一张照片给他看,照片在他的大手掌里显得十分小。

照片很模糊,但这是他唯一找得到的一张。

萨克里松点点头。

“他会走进大楼,而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会在几分钟之内又出来。那时他可能会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制手提箱,上面系着两条带子。”

“他是个抢劫犯吗?”

“没错,类似吧。我要你待在大楼外面靠门的地方。”

萨克里松又点点头。

“我要上楼去。我可能会在那里抓他,但也有可能先按兵不动。他或许会开车来,然后把车子停在门口。他很急,可能进去的时候会让车子的引擎继续转着。车子应该是一辆黑色的奔驰,但不是百分之百确定。如果他手里提着皮箱走出来,而我没有和他在一起,那么无论如何,不要让他开车溜掉,一定要挡住他,直到我出来为止。”

听命的警员露出一副坚决的表情。

“还有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能不能看起来像平常人一点儿?不要好像在美国贸易中心外面站岗似的。”

萨克里松脸微微发红,表情有些困惑。

“好……”他喃喃地说,紧接着义问,“他危险吗?”

“可能。”贡瓦尔·拉尔森随口应道。

要依他自己的看法,布罗贝里的危险程度就和一只虱子差不多。

“好,我告诉你的事情你都记住了?”他说。

萨克里松好不容易恢复了自信,点点头。

贡瓦尔·拉尔森走进大门。里面的大厅又大又空旷,看起来多数公司都下班了。

他走上楼梯。就在他走过挂有“汉普斯·布罗贝里公司”和“维克托·帕尔姆格伦借贷与金融公司”两个牌子的门口时,一个大约三十五岁的黑发女人正在外面锁门。显然是秘书。

贡瓦尔瞥了一眼他的精密计时器,上面正好显示五点整。准时是美德。

女人按下电梯的按钮,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他又往上走了几级台阶,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等着。

等待相当漫长,而且极度乏味。在接下来的十五分钟内,电梯被使用了三次,而且有两次,还有一些他不感兴趣的人从楼梯上下来,他们应该都是为了加班而来的。遇到这种情形,贡瓦尔·拉尔森就往上走,在上一层楼和他们面对面擦身而过。之后,他再回到原来的位置。在五点五十七分时,他听到电梯升上来的声音,同时听到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走近。这一次,脚步声是从下面传来的。电梯停住了,一个男人走出来,他手里有一大串钥匙,贡瓦尔·拉尔森认为,他非常可能是汉普斯·布罗贝里——天气这么热,他不但戴了帽子,还穿着大衣。他打开公司的门锁,走进去,关上门。

此时,从楼梯上来的那个人已经走过布罗贝里公司的大门,继续往楼上走。他体形庞大,穿着工作服和一件方格子衬衫。当他看到贡瓦尔·拉尔森时,停住脚步,大声说:“你在干什么?竟在这里鬼混,哼!”

“不关你的事。”贡瓦尔·拉尔森小声说道。

那个男人身上带着啤酒或金酒的味道,或许两者都有。

“当然他妈的关我的事。”男人固执地说,“我是这里的管理员。”

他立在楼梯正中央,一手按着墙,一手按着楼梯扶手,仿佛要挡住去路。

“我是警察。”贡瓦尔·拉尔森耳语似的说。

就在这一刻,公司的门打开了,布罗贝里——或无论是谁——走了出来,手上提着那个著名的皮箱。

“警察!”管理员用粗暴震耳的声音说,“你最好先证明身份,以免我——”

提手提箱的男人一秒钟也没迟疑,他放弃等待缓慢的电梯,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梯。

贡瓦尔·拉尔森的处境很尴尬,而且也没有时间在这里纠缠了,如果赏一拳给这个穿工作服的家伙,他大概会摔下楼梯摔断脖子。短暂迟疑之后,他决定伸右手把他拨拉到一边去。这应该是颇为简单的事,但是管理员出手反抗,抓住贡瓦尔·拉尔森的夹克不放。就在扭开管理员的拉扯时,他听到衣眼被撕裂的声音。衣服上的崭新裂口让他怒火中烧,他半转过身,一拳打在对方的手腕上。管理员哼了一声放开手,但此时布罗贝里已经领先很远了。

贡瓦尔·拉尔森往楼下冲,背后还听到管理员粗鲁的咒骂,和他跌跌撞撞的脚步声。

一楼大厅里的情景荒唐滑稽到极点。

萨克甲松此时已经从大门跑进来,两腿叉开站着,正掀开外套找手枪。

“站住!我是警察!”他喊道。

布罗贝里停住脚步,右手一直抓着皮箱不放松。他把左手插进大衣口袋,抽出一把枪,对着天花板开火。贡瓦尔·拉尔森听声音就可以断定那是一把比赛用的发令枪,或者是舞台上用的道具枪,不然就是某种玩具枪。

萨克里松整个人趴在大理石地板上,往前开了一枪,但是没打中。贡瓦尔·拉尔森紧贴墙壁站着。布罗贝里往大厅的后面,即远离大门而背对着警察的方向跑,那边可能有一个后门。

萨克里松又开了一枪,仍然没打中。提皮箱的男子这时距离贡瓦尔·拉尔森仅十英尺之遥,但仍努力地往大楼的内部撤退。

萨克里松又开了三枪,枪枪不中。

他们在警察学校到底是怎么学的?贡瓦尔·拉尔森纳闷不已。

子弹在石墙之间弹跳。

其中一颗射进贡瓦尔·拉尔森的右脚鞋跟,是证明意大利制鞋技术无与伦比的又一佳例。

“停火!”他大吼。

萨克里松又开了一枪,但只听到喀嚓一声。大概他忘了重装子弹。

贡瓦尔·拉尔森向前跨出三大步,毫不迟疑地用尽全力往汉普斯·布罗贝里的下巴打去。随着拳头落下,他听到清脆的一响,对方整个人垮坐下来。

管理员一边咒骂,一边气喘吁吁地从楼梯间下来。

“到

底怎么——”他瞠目结舌。

枪火的余烬像一层蓝色的薄雾笼罩着大厅,弹药的味道浓重而呛鼻。

萨克里松站起来,看起来十分狼狈。

“你到底在瞄准哪儿?”贡瓦尔·拉尔森生气地说。

“腿……”

“我的吗?”

贡瓦尔·拉尔森捡起布罗贝里掉在地上的武器。正如他所料,是一把发令枪。

外面大街上,喧嚷的群众开始聚集过来。

“你有病吧?”管理员说,“那是布罗贝里先生。”

“闭嘴!”

贡瓦尔·拉尔森说着,把地上那个男人拽起来。

“把皮箱拿去。”他对萨克里松说,“这你处理得了吧?”

他把被捕的男人带出大门,一路上紧紧地攥着他的右臂。

布罗贝里左手捂着下巴,血从指缝之间滴出来。

贡瓦尔·拉尔森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挤过吱吱喳喳的群众,走到他的车子那儿。萨克里松提着皮箱,蹒跚地跟在后面。

贡瓦尔·拉尔森把犯人塞进后座,自己也坐进车里。

“你总能把我们送到总部吧?”他问萨克里松。

后者无精打采地点点头,挤进方向盘后。

“怎么回事?”一个穿着灰色套装,戴了顶贝雷帽,看起来很有尊严的市民问。

“我们在拍电影。”贡瓦尔·拉尔森说着,用力关上车门。“你他妈的快点儿开车。”他对萨克里松说。

萨克里松还在翻弄钥匙,最后,他终于把车子发动了。

在去国王岛街的路上,萨克里松问了一个显然在他心头转了很久的问题。

“你难道没有带枪吗?”

“白痴。”贡瓦尔·拉尔森疲惫地说。

跟平常一样,他总是把警用手枪放在腰带夹上。

汉普斯·布罗贝里未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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