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特曼把门打开,胖脸上挂着一个愉快的微笑。他伸出手说:“啊,请进,先生。感谢你前来。请进。”

斯佩德和他握握手,进了门。小伙子跟在后面。古特曼关上门,斯佩德则把小伙子的手枪从口袋里拿出来,递给这个胖子。“给。你不该让他带着这些到处跑,他会伤着自己的。”

胖子高兴地笑起来,接过手枪。“好啦,好啦,”他说,“这是怎么回事?”他看看斯佩德,又看看那小伙子。

斯佩德说:“一个跛脚的报童抢走了他的枪,不过我让他还回来了。”

脸色苍白的小伙子从古特曼手中接过枪,放进口袋,一句话都没说。

古特曼又笑起来。“天哪,先生,”他对斯佩德说,“你真是个值得一交的家伙,你是个人物。进来吧,请坐。把你的帽子给我。”

小伙子从入口右边的门离开了房间。

胖子让斯佩德坐在茶几旁的一把绿色绒面椅上,塞给他一根雪茄,举着打火机给他点烟,又往一个杯子倒了点威士忌,兑上苏打水,递给斯佩德,最后举着另一个杯子,在斯佩德对面坐下来。

“现在,先生,”他说,“希望你接受我的道歉——”

“没关系,”斯佩德说,“我们来谈谈黑鸟吧。”

胖子的头微微向左偏,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斯佩德。

“好的,先生,”他附和道,“谈吧。”说着他从手里的杯子里啜了一口,“这将是你所听过的最惊世骇俗的故事,先生。我明白在你们这一行里,像你这样有才干的人,千奇百怪的事见得多了,但我还是要这么说。”

斯佩德礼貌地点点头。

胖子挤挤眼睛,问:“先生,对于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骑士团,也就是后来被称为罗得骑士团的组织,你了解吗?”

斯佩德挥了挥雪茄。“不太了解。我只记得学校历史课讲的那些——十字军什么的。”

“很好。那你不知道一五二三年苏莱曼一世把他们逐出罗得岛的事吧?”

“不知道。”

“总之,先生,他这么干了。骑士团搬到克里特岛,在那儿待了七年,直到一五三○年,他们说服查理五世大帝给了他们三块地方——”古特曼伸出三个胖乎乎的手指数起来,“马耳他岛、戈佐岛、的黎波里。”

“哦?”

“没错,先生,但这是有附加条件的:他们每年要给皇帝进贡——”他伸出一根指头,“一只鹰,以表明马耳他还属于西班牙治下,而且一旦他们离开,这个岛就得归还给西班牙。懂了吧?他把这个地方给他们,但只是让他们使用,无权转让或者出售给他人。”

“嗯。”

胖子回头看看三扇紧闭的门,把他的椅子又朝斯佩德这边挪了几寸,压低嗓门悄声说:“当年骑士团拥有难以估量的财富,你对此可知一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斯佩德说,“他们生活很富足。”

古特曼露出心醉神迷的笑容。

“富足,先生,这话说得太客气了。”他的声音低沉,犹如耳语,透着无尽的满足,“他们富可敌国,先生。你没法想象,我们谁都没法想象。多年以来他们从撒拉森人身上掠夺了数不尽的宝石、黄金、白银、丝绸、象牙——来自东方的精华中的精华。这是史实,先生。我们都知道,他们和圣殿骑士团一个样。对他们来说,所谓的圣战主要是去打劫。

“总之,现在卡洛斯皇帝把马耳他给了他们,他索要的租金也是形式上的,不过是每年进贡一只无足轻重的鸟。那这些富有的骑士要想方设法表达一下他们的感激之情,不是很合情合理吗?先生,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他们想到了这个有趣的点子,把一只亮闪闪的金鹰从头到脚嵌上他们保险柜里最贵重的珠宝,用来代替那不值钱的活鹰,作为第一年的朝贡献给卡洛斯。别忘了,先生,他们有的是珠宝,亚洲最好的珠宝。”

古特曼住了口,明亮的黑眼睛审视着斯佩德平静的面庞。然后他恢复正常音量,问:“好啦,先生,你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我不知道。”

胖子满意地笑起来:“这是事实,是真实的历史,不是教科书里的历史,不是威尔斯先生的历史,但的确是历史。”他俯身向前,“骑士团二十世纪以来的档案还存放在马耳他。档案虽不完整,但其中至少有三处——”他竖起三个指头,“确凿无疑地提到这只珍贵的鹰。在乔·德拉维·勒卢克斯所著《圣约翰骑士团档案》里有一处提到。虽然是间接地,但也算一项证据。还有未出版的《宗教骑士军团的起源和组织》——因为作者保利去世时该书还未写完。它的附录里也清晰无误地记叙了我刚才和你提到的史实。”

“好吧。”斯佩德说。

“听好了,先生。大团长维利耶·德·里尔-勒当下令让圣天使城堡里的土耳其奴隶打造了这只一英尺高、镶嵌珠宝的鹰,又派了一艘战舰把它护送到西班牙献给卡洛斯。战舰指挥官是骑士团成员,一位法国骑士,我忘了他叫科米尔还是科维尔。”他又压低声音,像耳语一般说道,“那艘船根本没抵达西班牙。”接着他抿嘴一笑,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巴巴罗萨,也就是红胡子赫拉丁?没有?他是当时著名的海盗,大本营在阿尔及尔。总之,先生,他夺走了骑士团的战舰,也夺走了那只鹰。那只鹰被带到了阿尔及尔,这一点肯定没错。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丹在阿尔及尔期间的一封书信里提到了这件事。他写道:这只鹰在阿尔及尔放了一百多年,后来被英国探险家弗朗西斯·维尔尼爵士带走——此人曾经和阿尔及尔海盗混过一阵子。也许他并没有把鹰带走,但皮埃尔·丹认为是这样,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在弗朗西斯·维尔尼夫人所写的《十七世纪维尔尼家族回忆录》中的确没有提到过这只鹰。我读过这本书。可以肯定的是,弗朗西斯爵士一六一五年在墨西拿一家医院里去世的时候,这只鹰不在他身边。当时他已经不名一文了。但是,先生,不可否认的是这只鹰到了西西里,而且一直留在那里,直到落入维托里奥·阿梅迪奥二世手中,就在他一七一三年登基后不久。他退位之后在尚贝里结婚时,这只鹰是送给他新婚妻子的礼物之一。这也是事实,先生。《维托里奥·阿梅迪奥二世统治史》的作者卡鲁蒂本人曾证实过这一点。也许他们——我指阿梅迪奥和他的妻子——在他试图撤销自己的退位令时把鹰带到了都灵。尽管如此,这只鹰下一次现身时,已经落入一个西班牙人手里。这人曾随军攻打那不勒斯,他的儿子叫唐·何塞·莫尼诺·伊拉东多,也就是弗洛里达布兰卡公爵,查理三世的首席大臣。没有证据表明这只鹰曾流落到这个家族之外,直到一八四○年卡洛斯战争结束的时候,它出现在巴黎。当时巴黎有不少从西班牙逃过来的唐·卡洛斯这一派的人,那只鹰被他们中的一员带在身边,但他对它的真正价值很有可能一无所知。据推测是在卡洛斯战争的时候,这只鹰被上了漆或者包了釉,让它看起来不过是一尊别致的黑色塑像,以此作为防范。可以这么说,先生,在那样的伪装下,七十年来它在巴黎的私人收藏家和艺术品商中辗转流浪,经了不知多少人的手,却没一个人独具慧眼,能认出它的本来面目。”

胖子收起笑容,懊恼地摇摇头,然后继续说道:“七十多年啊,先生,这稀世奇珍可以说是流落风尘无人识。直到一九一一年,一个名叫克里劳斯·康斯坦丁尼斯的希腊古董商在一家不起眼的铺子里发现了它。克里劳斯很快弄清它的来历,并把它弄到了手。再厚的釉也瞒不过他的眼睛和鼻子。总之,先生,是克里劳斯为这只鹰勾勒出大部分的历史,验明正身。我听到风声后,逼着他把知道的情况都说了出来,不过那之后我也自己考证了一番,补充了一些细节。

“克里劳斯并不急于把鹰出手。他深知此物价值连城,只要它的真实性得到确认,就能卖出天价。他可能打算把鹰卖给那些老骑士团的后裔——比如耶路撒冷圣约翰骑士团的英国分支、普鲁士分支,还有在意大利或者德国的马耳他骑士团——全是有钱的骑士团。”

胖子举起杯子,见里面空空如也,又笑起来,起身去给自己和斯佩德倒酒。

“开始有点相信我了吧?”他一边压着苏打水瓶一边说。

“我没说我不信。”

“你是没说,”古特曼咯咯地笑起来,“但看看你那副表情。”他坐下来,喝了一大口酒,又用一块白手绢在嘴上按了按,“后来,先生,为了在研究那只鹰历史的时候保证它的安全,克里劳斯给那只鹰又上了一层釉,把它变成了现在的样子。那只鹰落到他手里一年之后——大概是我逼他对我说出实情的三个月后——我看到伦敦的《泰晤士报》报道说他的住所遭劫,他也被杀掉了。我第二天就赶到了巴黎。”

他说到这里,伤感地摇摇头。

“那只鹰不见了。天啊,先生,我几乎发了狂。我相信不会有别的人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确信他除了我没有告诉别人。有一大批东西被偷走,所以我觉得小偷只是顺手把那只鹰和其他战利品一起带走了,并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那个贼知道它的价值,就不会再用其他东西增加自己的负担了。一定不会的,先生,除非是皇冠上的珠宝那种级别的珍品。”

他闭上眼睛,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面露微笑,然后睁开眼,说:“那是十七年前的事了。瞧,先生,我花了整整十七年来寻找这只鹰,但我毕竟还是找到了。我渴望得到它,而且我可不是那种轻易认输的人。”他的笑容在脸上漾开,“我想要它,所以找到了它的下落;我想要它,就还要把它弄到手。”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完,又擦擦嘴,把手绢放回口袋,“我一路追踪,查出它在一个叫凯米多夫的俄国将军家里,就在君士坦丁堡郊外。他对这玩意儿一无所知。对他来说,这不过是一尊黑色的瓷像。但他天生爱和人作对,而一位天生爱和人作对的俄国将军可不好对付。所以我向他求购时,他不愿卖给我。也许是我太心急了,没太讲究说话的技巧,但应该也没有显得太过分。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想要它,我怕这个蠢头蠢脑的当兵的没准会开始清点自己的资产,没准会磕掉一点瓷釉。所以我派了几个——呃——代理人去把它弄到手。结果呢,先生,他们得手了,我没有。”他站起来,拿着他的空杯子向茶几走去,“但我会得到它的。你的杯子,先生。”

“那么这只鹰并不属于你们这几个人,”斯佩德问,“而是属于这个凯米多夫将军?”

“属于?”胖子乐不可支地说,“得了,先生,你可以说它属于西班牙国王,但其他这些人,你不会真把他们当成鹰的主人吧?他们充其量也就是占有它。”他咯咯地笑起来,“这样的无价之宝,如此命运多舛、几易其主,显然谁能把它弄到手就是谁的。”

“那它现在是奥肖内西小姐的了?”

“不,先生,除非是作为我的代理人。”

斯佩德用挖苦的语气说:“哦。”

古特曼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手里的威士忌酒瓶的瓶塞,问:“那东西现在无疑是在她手里了?”

“大概吧。”

“在哪里?”

“我不清楚。”

胖子把酒瓶砰的一声放在桌上。

“但你说你知道的!”他抗议道。

斯佩德做了个漫不经心的手势。

“我当时的意思是说,时机一到,我知道上哪儿去取。”

古特曼脸上的粉色肉团又挤出一个高兴的表情。“你知道?”他问。

“对。”

“在哪儿?”

斯佩德咧嘴一笑,说:“这你就别管了,这是我的底线。”

“什么时候取?”

“等我准备好的时候。”

胖子撅起嘴,笑容里略有些不安,问:“斯佩德先生,奥肖内西小姐现在在哪里?”

“在我手里,安全地躲起来了。”

古特曼认同地笑起来。“这个我信你,”他说,“那么,先生,在我们开始讨价还价之前,回答我:你什么时候可以——或者你什么时候愿意——把鹰拿出来?”

“三五天吧。”

胖子点点头。“差不多。我们——啊,我忘了我们的补品。”他转向茶几,倒了些威士忌,又加上些苏打水,把一个杯子递到斯佩德手边,又将自己的那杯举过头顶。“敬公平交易与双赢!”

他们把酒喝完,胖子坐了下来。斯佩德问:“你说的公平交易是什么样的?”

古特曼把杯子对着光举起来,充满感情地看着它,又喝了一大口,然后说:“我有两种方案,先生,两种都很公平,你来选。第一种,你把鹰给我,我就付你两万五千美元;等我

到了纽约,再付你两万五千美元;第二种,我把卖鹰所得的四分之一分给你。先生,留给你的选项是:唾手可得的五万美元,或者一笔多得多的钱,但要等上几个月。”

斯佩德喝了口酒,问:“多多少?”

“多得多,”胖子重复道,“谁知道会多多少?要我怎么说,十万,或者二十五万?我给你说一个可能的最低价,你会信我吗?”

“为什么不?”

胖子响亮地咂了一下嘴,压低嗓门,含混不清地低语道:“五十万,先生,你觉得怎么样?”

斯佩德眯起眼睛:“这么说你觉得那小玩意儿值两百万?”

古特曼无声地笑起来,反问道:“用你自己的话说,为什么不?”

斯佩德喝完杯子里的酒,把杯子放在茶几上。他往嘴里放了一根雪茄,又拿出来看了看,这才放回嘴里。他灰黄色的眼睛隐约有些混沌。他说:“那可真是不少钱。”

胖子附和道:“那可真是不少钱。”他靠上前来,拍拍斯佩德的膝盖,“那绝对是最低最低的价格,除非克里劳斯·康斯坦丁尼斯是个胡说八道的白痴,但他不是。”

斯佩德又把雪茄从嘴里拿出来,厌恶地皱着眉头看着它,把它放在烟灰缸架上。他把眼睛紧紧地闭上,然后睁开,眼神越发浑浊了。他说:“最……低价,嗯?那最高价呢?”他说话已经有些大舌头了。

“最高价?”古特曼伸出没拿杯子的那只手,手掌立起来,“我不猜。你会觉得我疯了。我不知道。价格能到多少谁都没法说,先生,这是事实,唯一的事实。”

斯佩德努力把嘴唇抿紧,但他的下唇不由自主地往下耷拉。他不耐烦地摇摇头,眼里闪过一道凌厉而惊恐的光,但很快被越来越浓重的混沌之色盖住了。他双手撑着椅子的扶手站起来,又晃晃脑袋,迟疑地向前踏出一步。接着他大笑起来,声音沙哑又含糊,喃喃地说:“你这个该死的家伙。”

古特曼跳起来,把椅子拉开。他全身的肉都在抖动着,眼睛像一对黑洞嵌在油亮的粉色脸庞上。

斯佩德的头转来转去,那了无生气的双眼最后把目光投向门口。他又犹豫地迈了一步。

胖子厉声高叫:“威尔莫!”门开了,那小伙子走进来。斯佩德迈出第三步,他现在面如死灰,下颌两侧的肌肉鼓起,像耳朵下面长了肿瘤。迈出第四步之后,他无法伸直自己的腿,混沌不清的眼睛快合上了。他又迈出第五步。

小伙子走过来,紧挨着斯佩德站在他侧前方,右手伸到外套里面左前胸的位置,嘴角抽动着。

斯佩德试图迈出第六步。

小伙子猛地伸出一条腿,拦在斯佩德前面。斯佩德绊在这条腿上,脸朝下狠狠摔倒。小伙子的右手还是放在外套里面,俯视着斯佩德。斯佩德试着爬起来。小伙子向后提起右脚,然后猛地踢在斯佩德太阳穴上。斯佩德被踢得翻了个身。他又一次试图爬起来,没成功,终于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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