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吃完早餐,我打电话到査尔斯·伦敦的办公室。他还没进办公室。我留下名字并且说我会稍后再打电话过来。

我又投下一枚硬币打电话给十八分局的弗兰克·菲茨罗伊。“斯卡德,”我说,“皮内尔关在哪里?”

“他们在市中心抓到他,所以我想他们会把他转到赖克斯岛。干吗?”

“我想去看他。我的机会大不大?”

“不大。”

“你可以去那里,我建议。我可以假装是同车随行的警官。”

“我不知道,马修。”

“你的时间会有补偿的。”

“不是这个问题。真的。问题是,这个该死的家伙可以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我绝不想让他有机会利用技术规则节外生枝。我们让一个未经授权的访客进去,如果他的律师得到风声拿来大做文章,整个案情会因此而升温。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看来不太可能会这样。”

“也许不可能,但我不急着去碰运气。你到底想从他那儿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

“也许我可以替你问他一两个问题。假如我能去看他的话,我不能确定我一定可以。他的律师也许已经下令禁止了。但是,如果你有特别的问题……”

我是在旅馆大厅的公用电话里打电话的,这时候有人在敲门。我告诉弗兰克稍等一下,然后打开一条门缝。是前台工作人员维尼,他说有我的电话。我问他是谁打来的,他回答说是一个没说姓名的女人。我怀疑是昨天夜里打电话给我的那个女人。

我告诉他把电话转到桌上那部电话机,我马上会去接。我松开按在话筒上的手,告诉弗兰克我不知道要问路易斯·皮内尔什么特别的问题,但我会把他建议的方法放在心上。他问我是不是调查有进展了。

“我不知道,”我说,“很难说。我就是耗时间吧。”

“只要把名字给伦敦,他就会觉得钱花得很值了。”

“我也是这么想,我觉得绝大部分的努力都会徒劳无功。”

“通常都是这样子的,不是吗?有一阵子,我心里想我一定浪费了自己百分之九十的时间。但是,如果你要达到那不算浪费的百分之十,你就一定得这么做不可。”

“这就是重点。”

“就算你能见到皮内尔,也可能是属于百分之九十那部分。你不觉得吗?”

“也许吧。”

我和他讲完电话,走到桌子那边接另外一通电话。是安妮塔。

她说:“马修?我只是要告诉你支票收到了。”

“那好,我很抱歉只有这么多。”

“它来的正是时候。”

我手上有钱的时候就会寄一些给她和两个儿子。她从来没有只为了说她收到钱而打电话给我。

我问她孩子们好不好。

“他们很好,”她说,“他们这时候早已上学去了。”

“当然。”

“我想你有好一阵子没看见他们了。”

我觉得有一点光火。她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只是为了要按下那个令我产生罪恶感的小小按钮?“我正在办一个案子,”我说,“只要这个案子一结束,他们随时都可以过来,我们可以一起在纽约公园里玩接球的游戏或来场拳击赛。”

“他们很喜欢这样。”

“我也是。”我想起简,因为她孩子搬到这片土地的另一边去而得到解脱,因为她不必再去探望他们而得到解脱,而且又不必为了自己得到的解脱而产生罪恶感。“我很喜欢这样。”我说。

“马修,我打电话来是为了——”

“为了什么呢?”

“哦,天呀,”她说。听起来她既悲伤又疲倦。“是为了斑弟。”她说。

“斑弟?”

“是那只狗。你记得斑弟吗?”

“当然,它怎么了?”

“哦,真可怜,”她说,“兽医说它必须安乐死。他说到这个地步真的无法可想了。”

“哦,”我说,“我想如果我们必须这么做——”

“我已经让它安乐死了。星期五。”

“哦。”

“我猜你会想要知道的。”

“可怜的斑弟,”我说,“它一定有十二岁了吧。”

“它十四岁了。”

“我没有想到它这么老了。对狗而言,算是很长寿了。”

“差不多等于人类活了九十八岁。”

“它是怎么了?”

“兽医说它真的是太老了。肾脏都坏了,眼睛也几乎瞎了。你知道的,不是吗?”

“不知道。”

“这一两年来,它的视力一直在衰退。真是可怜,马修。儿子们对它失去了兴趣。我想这是最可怜的地方。他们小时候很爱它的。但是,现在他们长大了,不再对它有兴趣。”她开始哭了起来。我站在那里,握着听筒,没有说话。

她说:“我很难过,马修。”

“别傻了。”

“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想把这件事跟别人谈一谈,但是我能跟谁说呢?你记得我们养这只狗的时候吗?”

“我记得。”

“因为它脸上的斑纹还有它的那副长相,我想叫它‘土匪斑弟’。你说这好像给狗取个恶名似的,但是我们已经昵称它斑弟了。因此,我们就说斑弟不是土匪斑弟的简称,而是斑德斯耐奇的简称。”

“《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斑德斯耐奇。”

“兽医说它不会有什么感觉。它只是沉沉入睡。他会负责帮我处理尸体。”

“那好。”

“它这辈子过得也不错了,你不觉得吗?它是只好狗。它真像个小丑,总是把我弄得十分狼狈。”

她又讲了几分钟。我们之间的对话也就耗尽了,就像那只狗一样。她又再一次谢谢我的支票。我也再一次说我希望钱能再多一些。我请她告诉儿子们,我只要一结束手上的案子,马上会去看他们。她说她一定会转告他们的。我挂上电话,往外走。

太阳被云层遮住,而且还吹着一股寒风。由旅馆数过去第三家店是麦戈文酒吧,他们开门营业得早。

我走进去。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两个老人,一个在吧台后面,一个在吧台前面。酒保倒了一杯双份的早年时光波本酒还有一杯水给我,我的手微微地发抖。

我举起玻璃杯,怀疑自己既然一大早要到伦敦的办公室去拜访他,却让呼吸带有波本酒味,这是不是太不聪明了。随后,我决定了,对一个非正式的私人侦探,这应该是可以原谅的怪癖。我想着可怜的老斑弟。不过,我当然不是真的在想那只狗。对我而言,也许对安妮塔而言也一样,它是少数还维系在我俩之间的一条线。它这么安详地死了,有点像我们的婚姻。

我喝完酒,走出去。

伦敦的办公室在松树街一栋二十八层建筑物的十六楼。我和两个穿深绿色工作服的人一起搭电梯。其中一个带着一块笔记板,另一个提着工具箱。他们两个都没说话,我也没有。

我找到伦敦的办公室时,感觉到自己像是迷宫中的老鼠。他的名字列在毛玻璃上四个名字的首位。里面,一个略带英国口音的接待员请我先坐下,然后恬静地用电话联络。我看着一张体育插画的复制品,直到有一扇门打开,査尔斯·伦敦招呼我进他的私人办公室。

办公室空间充足,舒适但不华丽。从他的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港口,只有一部分被周围的建筑物遮住。我们站在桌子旁,一人一边,我感觉到我们之间的气氛很古怪。有那么一会儿,我后悔自己在麦戈文喝了波本酒,后来我才意识到波本酒与隔在我们中间的帷幕无关。

“我希望你先打电话过来,”他说,“这样可以不用大老远跑这一趟。”

“我打过电话,他们说你还没进办公室。”

“我拿到一张留言条说你稍后会再打电话来。”

“我想我省了一通电话。”

他点点头。除了领带,他的服装看起来和他那天到阿姆斯特朗时所穿的一模一样,当然我确信西装和衬衫其实也不同。他也许有六套完全相同的西装,还有满满两个抽屉的白衬衫。他说:“我正要请你不要再办这个案子了,斯卡德先生。”

“哦?”

“你看来并不觉得惊讶。”

“我走进来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为什么呢?”

“我的理由是什么并不重要。”

“但是对我而言很重要。”

他耸耸肩。“我犯了个错误,”他说,“我把你送入愚人迷宫。这只是在浪费金钱。”

“你已经浪费一笔钱了。你完全可以让我帮你查出一些结果。钱已经花掉了,我不能还给你。”

“我并不期望把钱拿回来。”

“而我也不是来这里向你要更多钱的。所以,你告诉我不要再办这件案子能为你节省什么呢?”

他淡蓝色的眼睛在没有镜框的镜片后面眨了两下。他问我是不是不打算坐下来。我说我站着比较自在。他自己也站着不坐下。

他说:“我表现得像个傻瓜。我想报仇,报复。兴风作浪。不管是哪一个人或是哪一个疯子干的,我们也许永远都没办法确定。我不该叫你去做一桩挖掘死人并且骚扰活人的工作。”

“这就是我的工作吗?”

“请你再说一遍?”

“挖掘死人并且骚扰活人?也许这对我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很好的定义。你是什么时候决定要取消的?”

“这不重要。”

“埃廷格来找过你吗?一定是昨天。星期六他的店里很忙,他们要卖很多网球拍。他也许是在昨天晚上打电话给你的,是不是?”

他迟疑着,我说:“说出来吧,告诉我这不重要。”

“是不重要。再说,这也不关你的事,斯卡德先生。”

“昨天凌晨一点三十分左右,我被一通第二任埃廷格太太打来的电话吵醒。她也在大约那个时候打电话给你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的声音很独特。前天我打电话去埃廷格家里时听过她的声音,她告诉我说他在希克斯维尔的店里。她昨晚打电话来叫我让死人安息。看来这好像也是你想要的。”

“是的,”他说,“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从他的桌上拿起一个纸镇。上面有一片一寸长的铜制标签,说明这是一块来自亚利桑那沙漠的木头化石。

“我可以了解卡伦·埃廷格怕些什么。她的丈夫可能会变成杀人凶手,而这可能真的会把她的世界搞得乱七八糟。但以她作为一个女人的立场,可以想象她应该多少会想知道真相。从今以后,她要与一个有杀害其第一任太太嫌疑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她真的会感觉很自在吗?然而,人在这方面是很可笑的,他们可以把心里面的事推出去。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事,那都是好几年前发生在布鲁克林的事。更何况,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对吗?人一搬家,生活也跟着改变,所以她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不是吗?”

他没有说什么。他那个纸镇的底部有块黑色的毛毡以避免刮伤桌面。我把它放回去,有毛毡的那一面朝下。

我说:“你不会担心埃廷格或他妻子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们有点争吵对你又有什么影响呢?除非埃廷格有办法对你施加压力,但是我不认为是这个原因。我不认为你有那么容易就范。”

“斯卡德先生——”

“一定有其他原因,但是到底是什么呢?不是钱,不是肉体上的威胁。哦,该死,我知道是什么了。”

他避开我的眼睛。

“她的名誉。你怕我会找到和她一起埋在坟墓里的东西。埃廷格一定会告诉你她有外遇。他告诉我她没有,但我不认为他完全忠于事实。事实上,她看起来好像真的和一个男人在约会。也许还不止一个。那可能不合你品行端庄的胃口,但这不能改变她被谋杀的事实。她可能是被情人杀死的,也可能是被她丈夫杀死的。这里面有种种的可能性,但是你不愿意去正视其中的任何一个,因为在这同时,全世界都会发现你的女儿并不纯洁。”

一时之间,他都快要发脾气了。然后,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眼睛里传达出来。“我恐怕得请你现在就离开,”他说,“我有几通电话要打,十五分钟后我还有一个约会。”

“我猜保险业周一比较忙,就好像周六的体育用品业一样。”

“很抱歉让你那么生气。也许你以后就会体谅我的立场,但是——”

“哦,我体谅你的立场,”我说,“你的女儿无缘无故地被一个疯子杀死了,你就调整自己去适应那个事实。后来,又有一个新的事实出现要

你去适应和调整,这个新的事实意味着你领悟到可能有人为了某个理由杀了你的女儿,而那个理由竟然是个好理由。”我摇摇头,为自己讲得太多而不耐烦。“我来这里是为了要来拿一张你女儿的照片,”我说,“我不认为你会正好带在身上。”

“你要照片做什么?”

“我前几天没告诉你吗?”

“但是你现在不用再办这个案子了,”他说,就好像他在对一个反应迟钝的小孩解释事情一样。“我不期望把钱拿回来,但我要你中止你的调查工作。”

“你要炒我鱿鱼。”

“如果你喜欢这么说的话。”

“但是你从一开始就没有雇用我。所以你怎么能炒我鱿鱼?”

“斯卡德先生——”

“当你打开一罐头的虫时,要把它们再全塞回去是不可能的。有很多事情会挑起情绪,我要看看它们会怎么样。我现在不想停下来。”

他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好像他有一点怕我。也许是因为我提高了音量或是看起来有点恐吓的意味。

“放轻松,”我告诉他,“我不会去打扰死人。死人是不会被打扰的。你有权力要求我放弃这个案子,而我也有权力告诉你去他妈的。我是一位正在进行一个非正式调查工作的普通市民。假如有你的帮忙,我会做得比较有效率。但是如果没有你的帮忙,我照样会继续下去。”

“我希望你不要再调查了。”

“我希望你支持我继续调查。对你和我而言,希望不是马匹。我很抱歉事情的发展不像你所期望的。我本来想告诉你案子可能已经有点眉目了。但我猜你已经不想听了。”

下楼时,电梯几乎每一楼都停。我走到街上,天气仍旧阴郁而且比我记忆中的还要冷。我走过一个半的街区才找到一家酒吧。我很快地喝完一杯双份波本然后离开。我再往前走过几个街区,又在另一家酒吧停下来喝了一杯。

我发现了一个地下道。我先走向通往住宅区的月台,随后又改变心意去等开往布鲁克林的火车。我在杰伊街下车,从这条街往上走,再从那条街往下走,最后走到波朗坡区。我在一家位于修莫虹街的圣灵降临教堂停下来。布告栏上有许多用西班牙文所写的告示。我在那里坐了几分钟,希望全部的事情能在心中自行整理平静下来,但是做不到。我的思绪不断地围绕着死亡事件跳来跳去——死去的狗,死去的婚姻,一个在厨房里死去的女人,一条死掉的线索。

一个秃头的人,穿了一件褐红色的衬衫,外面罩着无袖毛衣。他用西班牙文问我一些问题,我猜他是想知道能不能帮我忙。我站起来,离开教堂。

我在附近走了一会儿。我觉得实在很奇怪,我居然觉得我现在比芭芭拉的父亲炒我鱿鱼前更加有决心要找出杀死芭芭拉·埃廷格的凶手。这原本就一直是一个没有指望的追寻,现在失去了委托人的合作,事情更加没希望了。但是,我相信我对他说过的那种被挑起的情绪所产生的力量。死去的人是一点都不会被打扰的,但是我一定会对还活着的人造成困扰,而且我感觉到这个案子会有名堂的。

我想到可怜的斑德斯耐奇,它总是喜欢玩检木棍的游戏或者去散步。它会拿它的玩具来给你,表示它很想玩。如果你站起来,它就会把玩具丢在你脚下,但是如果你想抢走它的玩具,它会把玩具紧紧咬住不放。

也许这一点我是跟它学的。

我走到怀科夫街的那栋大楼。我按了唐纳德·吉尔曼和罗尔夫·瓦格纳的门铃。他们不在家。朱迪·费尔伯恩也不在。我走过到简曾经和——他叫什么名字来着?——爱德华或艾迪,住过的地方。

我在一家酒吧停下来喝一杯。一杯单份纯波本酒,不是双份的。我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持续喝酒可以抵抗寒冷的天气。

我决定去看路易斯·皮内尔。就只为了一件事,我要问他是否每一次杀人都使用不同的冰锥。验尸报告对这方面完全没有提及。那时候的法医学也许还没有发展到如此高度。

我想知道他是在哪里取得冰锥的。冰锥对我而言,是一件十分过时的工具。除了谋杀,你还会拿它来做什么?现在一般人都不用大冰库了,也不需要请送冰的人送大冰砖到家里来。现在大家都自己在制冰盒里放水做冰块,或是在冰箱里装一个可以自动生产冰块的小装置。

赛奥西特区家里的冰箱就有一个自动制冰器。

你在哪里可以买到冰锥呢?一支要多少钱?我突然满脑子都是冰锥的问题。我在附近绕,找到一家廉价商店,我问一位家用部门的店员在哪里可以找到冰锥。她叫我到五金部门去,到了那里另一位店员告诉我说他们没有冰锥卖。

“我想冰锥已经过时了。”我说。

她连答都懒得答应我一声。我又到附近多绕了一会儿,在一家出售五金和厨房用品的店门口停下来。柜台后面那个家伙穿了一件开襟长袖的骆驼毛毛衣,嘴里嚼着一段短短的雪茄。我问他有没有冰锥卖,他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去,拿了一支钉在纸板上的冰锥回来。

“九十八分,”他说,“加税总共二元六分。”

我不是真的要买冰锥。我只是想知道价格,还有它容不容易得到。我还是付了钱。在外面一个钢制的垃圾桶旁,我把棕色的纸袋子和那片厚纸板都扔了,査看着这支我买来的冰锥。锥刃有四到五寸长,锥头很尖。把手是一块黑色圆筒状的木头。我两手轮流握来握去,然后把它放进口袋。

我走回店里去。刚才卖东西给我的那个人正在看杂志,他抬头看着我。

“我刚向你买了一支冰锥。”我说。

“有什么问题吗?”

“它很好。你卖掉了很多冰锥吗?”

“一些吧。”

“多少?”

“不要再追问了,”他说,“偶尔卖出去一支。”

“一般人买这个做什么?”

他用一种警戒的眼光看着我,只有在别人怀疑你神志不清时,才会用那种眼光看你。

“不管他们拿来做什么,”他说,“我认为除了不会拿冰锥去剔牙外,他们做什么都可以。”

“你在这里很久了吗?”

“什么意思?”

“你开这家店很久了吗?”

“够久了。”

我点点头,离开。我没有问他九年前谁向他买过冰锥。假如我这样做,他就不会是唯一怀疑我神志不清的人。不过,如果在芭芭拉·埃廷格死后不久就有人来问他或布鲁克林这一带其他的五金行或五金经销商这个问题,如果他们又给这些人看几张适当的照片,也许他们那时候就可以找出杀死芭芭拉的凶手了。

没有理由这么做。没理由产生其他的怀疑,这看起来不过像是冰锥大盗又添了一项记录。

我在附近绕着走,我的手抓着口袋里那支冰锥的把手。方便的小东西。你可以用它来砍人,用它来戳人,但是对某些人而言,还是可以用它来做好多事情。

带这个东西在身上合法吗?依照法律上的分类来说,它不属于致命武器,但它是一种危险的工具。致命武器指的是装有子弹的枪、弹簧刀、折叠刀、短匕首、警棍、黑皮短棍和铜钩爪这些没有其他功用只能用来谋杀攻击的东西。虽然卖冰锥的不愿意透露,但冰锥确实具有其他用途。虽然如此,这也不代表带冰锥在身上是合法的。像印第安砍刀,以法律的眼光来看,是危险工具,不是致命武器,但带着这种东西在纽约街道上走来走去仍旧不被允许。

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了好几次。在路上某一个地方,我从铁栅栏空隙把它扔进排水沟里。

用来杀芭芭拉·埃廷格的冰锥是不是也被用同样的方法扔掉了呢?有可能。它甚至有可能就被丢进同一个排水沟的铁栅栏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

风不但没变小,反而还愈吹愈大。我停下来又喝了一杯。

我完全忘了时间。当我突然想到看手表时,已经三点三十五分了。我应该在四点钟去和林恩·伦敦见面的。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准时到达。但是,她在切尔西区,应该不需要很长的时间。

后来我想通了。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何必拼了命去赶赴一个她很可能会爽约的约会?因为她的父亲可能在今天一大早或昨天深夜和她联络过了,她已经知道现在伦敦家族的政策已经改变了。马修·斯卡德已经不再代表伦敦家族的最佳利益。这个人为了他自己的理由坚持要做愚蠢的事情,也许他有权力这么做,但是他不能指望查尔斯·伦敦和他在学校任教的女儿继续跟他合作。

“你说什么?”

我抬头往上看,看见酒保热诚的棕色眼睛。“自言自语罢了。”我说。

“这没什么不对劲的。”

我喜欢他的态度。“再给我一杯,”我说,“给你自己也弄点东西喝,我请客。”

我从布鲁克林打了两次电话给简,两次她的电话都在占线。我回到曼哈顿,在阿姆斯特朗又打了一次电话给她,还是在占线。我喝完一杯掺有波本的咖啡,试着再打一次电话给她,结果仍旧是在占线。

我请接线员检查线路。她告诉我话筒没有挂好。其实,就算你把话筒拿起来,他们还是有办法让电话铃声响,我本来想假装是警察,让她帮我这个忙,但是最后还是决定作罢。

我没有权力打扰这个女人。也许她已经睡了。也许她有朋友在。

也许有个男人在那里,或者是一个女人。这都不关我的事。

我吃了一些东西下肚,胃里面好像有块热煤似的炽热。我又喝了一杯掺有波本的咖啡把它浇熄。

夜晚飞快地过去。我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心漂浮不定。

我有很多事情要想。

我突然发现自己拿起电话拨了林恩·伦敦的电话号码。没有人接听。没错,她告诉过我她有音乐会的票。而我自己也不记得到底为什么还要打电话给她。我已经料定她那里没搞头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去赴约的原因。

她应该不是想要炫耀自己,只是不想让我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那里。

我又打了一次电话给简,仍旧在占线。

我想到她那里去。搭出租车不用太久。但是去做什么呢?一个女人不会因为希望你去敲她的门而不把电话挂好。

去他妈的。

回到酒吧里,有人在谈第一大道砍杀狂的事。我猜他仍旧逍遥法外。一个还活着的受害人曾经形容过那个人在亮出武器攻击你以前是用什么方法先试着与你交谈的。

我想到我以前曾经读过一个关于抢匪问路和时间的小专栏。我想绝对不可以和陌生人交谈。

“今晚这地方有麻烦了,”我说,“这么多陌生人。”

有几个人看着我。隔着吧台,比利问我是不是还好。“我很好,”我向他保证,“只是今天晚上人太多了。简直无法呼吸。”

“也许这是个适合早点上床的美好夜晚。”

“你说得对。”

但是我不想上床,只想他妈的离开那里。我走到街角处的麦戈文,很快地喝了一杯。这地方死气沉沉的,所以我没待着。我到对街的波莉酒吧,那里的自动点唱机弄得我开始神经紧张时,我就离开了。

外面的空气绷得很紧。今天我已经喝了一整天了,而这空气他妈的好像又灌了我一堆酒,但是我想我可以应付得很好。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的。我完全清醒,神志清醒,头脑也清楚。离我能睡得着的时间还有几小时。

我绕着街区转,在第八大道围墙上的一个洞口前停了一下,然后又在法雷尔酒吧停下来。我觉得静不下来而且杀气腾腾,酒保不知道说了什么惹怒了我,我就走出来了。我不记得他到底说了什么。

然后我又继续走。我在第九大道从阿姆斯特朗那儿过街,往南走,空气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似的使我提高了警觉。就在我觉得奇怪时,一个年轻人从我前面十码处的一个门口走出来。

他的一只手上拿着香烟。当我走近时,他故意走到我面前,问我借火柴。

那些王八蛋就是这么做的。其中的一个人先把你拦下来,衡量一下你的身材,另外一个人则溜到你背后,用前臂压住你的气管,再拿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我不抽烟,但我的口袋里通常都放着一盒火柴。我擦着火柴。他把烟塞进两片嘴唇中间,身体往前靠过来。我把燃烧的火柴弹到他脸上,走上前去,抓住他使劲一推,把他跌跌撞撞地推到后面的砖墙上。

我转过身来,准备应付他的同伙。

我身后没有半个人。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条空空荡荡的街道。

这样就比较简单了。我转过来面对着他,他张着嘴,睁大眼睛,离开那面墙。他和我一样高,但体格比我单薄,十几二十岁出

头,一头蓬乱的黑色头发,一张脸在街灯下看起来惨白如纸。

我很快地走过去殴打他的肚子。他向我挥拳,我往旁边一站闪过他的拳头,然后一拳打在他腰带扣环上一到两寸的部位。这一拳打得他双手垂下来。我挥起右手臂,用手肘撞他的嘴巴。他两手捂着嘴往后退。

我说:“转过去,把手放在墙上!快点,你这王八蛋。把手放在墙上!”

他说我疯了,他什么都没有做。透过捂在嘴巴上的手,他说话的声音很闷。

但是,他还是转过身去扶着墙。

我走近他,钩着一只脚伸到他身体的前方,把他的脚往后拉,如此一来他就没有办法轻易离开那面墙。

“我什么都没做,”他说,“你是怎么搞的?”

我告诉他把头顶在墙上。

“我只是问你要一根火柴。”

我叫他闭嘴,然后开始搜他的身。他站着不敢动,有一点点血从他的嘴角滴下来。没什么严重的。他穿着一件那种有软毛领子、胸前两个大口袋的皮夹克。我想一般人都称之为飞行夹克。夹克左边的口袋里有一叠卫生纸和一包云丝顿淡烟。另一个口袋里有一把刀。我把手腕轻轻一挑,刀刃就亮出来了。

是一把折叠刀,七种致命武器之一。

“我只是带着它。”他说。

“做什么用?”

“防卫。”

“防谁?矮小的老太婆?”

我从他臀口袋都拿出一只皮夹。里面有张身份证,他的名字叫安东尼·斯风札克,他住在皇后区的伍德赛。我说:“你大老远地跑来这里,汤尼”

“那又怎样?”

他的皮夹里放了两张十元和一些零钱。长裤的口袋里有很厚一叠用橡皮筋捆起来的钞票。在他皮夹克下面那件衬衫胸前的口袋里,我发现了一个用完即丢的丁烷打火机。

“没油了。”他说。

我轻轻一按。火焰往上跳,我拿给他看。热气升上来,他把头扭向一边去。我放开大拇指,火苗就消失了。

“以前油用完了。打不亮。”

“那你干吗还带在身上?为什么不把它给扔了?”

“随便扔掉是违法的。”

“转过来。”

他慢慢地离开那面墙,双眼保持警惕,一小股血从嘴角流到下巴。他嘴巴被我用手肘打裂的地方已经肿起来了。他不会因为这一点伤死掉的。

我把皮夹和打火机还给他,把那叠钞票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那些钱是我的。”他说。

“你偷来的。”

“他妈的我就是偷来的!你现在打算怎样?留着自己用?”

“你想怎样?”我挑开那把刀子拿在手上,让光线照着刀锋闪闪发光。“你最好以后不要再在这一带出现,还有你最好不要在全纽约市有一半警察都在捉拿第一大道砍杀狂的时候在身上带刀。”

他瞪着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希望我手里没有拿着一把刀。我们互相盯着,我把刀子收起来,扔到我身后的地上。

“动手吧,”我说,“来当我的座上嘉宾。”

我站稳双脚,等着他。一时之间,他好像有点心动,我真希望他采取行动。我觉得血液奔腾,直冲太阳穴。

他说:“你疯了,你知道吗?你真的是疯了。”他侧着身体移动了十码到二十码,然后大步跑到街角尽头。

我站着不动直到看不见他。

街道仍旧是空的。我在人行道上找到那把折叠刀。对街,阿姆斯特朗的门打开了,一对年轻男女走出来。他们手牵手,沿着街道往下走。

我感觉很好。我没有喝醉。我喝了一整天的酒,居然还能撂倒流氓。我的直觉本能还很好,反应能力一点儿也没有变慢。酒对我没有影响。这只能算是补给燃料,让油箱永远保持满满的。错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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