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视线比夜晚清楚,但仍得先知道确切的地点,才能找到那些血迹。我请乔·德金一同前往调查。到了那儿,门房指出托妮落下的地点,就在大厦入口西南约二十码的街上。

门房是个西班牙裔小伙子,身上的制服稍嫌松垮,脸上还冒着零零星星的小胡渣。周日那天他正巧休假,但我还是把莫特利的画像拿出来请他指认,他看了看,摇头表示没见过。

德金拿到房间钥匙后,我们直接上楼进入托妮的住处,进去后,发现窗户仍敞开着,因为连续下了几天雨,窗户附近已经湿透了。我倚着窗台,探出头去,往托妮坠落的地点望下去,希望能看见蛛丝马迹,但一无所获。突然一阵昏眩,我急忙把头缩回来,伸伸脖子。

德金走到床边,床铺收拾得非常干净,衣服也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尾。水蓝色的裙子、泛黄的衬衫、深灰色的粗线衫、两件有蕾丝边的衬裤,还有一件大罩杯的白色胸罩。

德金拿起胸罩仔细端详,放回原位说:“波霸?”然后看了我一眼,想看看我的反应。我面无表情。德金点了根烟,甩灭火柴,环视四周找寻烟灰缸。遍寻不着后,他朝火柴吹气确定温度已经降低,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床头柜边上。

“那家伙自称杀了托妮,是吗?”

“他是这么告诉伊莱恩的。”

“伊莱恩?就是出庭作证使他入狱的证人?这事件乱七八糟的事要推到十二年前?”

“没错。”

“你难道不觉得他的作法就像阿拉伯恐怖分子吗?只要一有坠机事件,他们就会宣称是他们干的。”

“我不这么想。”

他又抽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是啊,我猜也不是。好吧,就算是谋杀。我看不出你怎么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有人从落地窗掉出去,你怎么知道那究竟是谁的主意?”他走到门边继续推论,“托妮把门锁上了,门栓也锁住了。这能证明什么呢?这并不是密室案件。从里面转动门把就可以把门栓栓上,或者用钥匙从外面也可以栓上。他把她推出窗外,拿了钥匙,离开时从外面栓上门栓。但是,即使我的推论正确,仍然不能证明任何事。”

“的确。”

“我们没有找到能证明她是自杀的遗书。我最不喜欢这种不留只字片语的自杀案件。法律应该规定禁止自杀。”

“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罚?”

“罚他们回来继续活下去。”他又反射性找寻烟灰缸,最后还是把烟灰弹在拼花地板上,接着说,“以前曾有一段时间,自杀是犯法的,但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因此被提起诉讼。这真是白痴法律,如果自杀成功就会犯罪,但若自杀失败却变成罪犯。现在出个题目考考你吧。警官考试里真的会出现这种愚蠢的问题。假如托妮跳出窗外,压死那个姓菲茨罗伊的小子,他因为分摊托妮的撞击力结果死了,托妮却幸存下来,你说她犯了什么罪?”

“不知道。”

“我猜如果不是过失杀人就是二级谋杀。真的有过这种案例,那次不是从二十几楼跳下去,大概只有四层楼高吧,不过,这种事情很少遭到起诉。”

“没错。”

“我猜只要提出精神异常的证明,就可逃脱法律。现在,我要做的事就是打电话请人来,看看能否在窗边采集到他的指纹。如果找到了,就算是老天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你说是吗?”

“房子里各处最好都检查一下。”

“各处。”他同意,“但希望恐怕相当渺茫,你觉得呢?”

“对。”

“我局里的制服警察最早到达现场,如果当真找到疑点,那真值得庆贺,因为这就成了我们自己的案子。我非常乐意把罪名直接挂在你那个仇人的脖子上。只是目前看来,那家伙似乎不是那种蠢到会留下指纹的人。你说他打了两次电话给伊莱恩,对吗?第一通电话只是喃喃低语。”

“对。”

“你拿到的电话录音也就是这通电话,无法辨识声音的男子在低语,说他送花给她,还有模棱两可的威胁,说还没有轮到她,可是却没有明说轮到她干嘛。这种案子谁办得了。”

他看看四周想把烟蒂丢弃,目光移向地板,又看看那扇敞开的窗户,最后走进厨房,把烟蒂放到水龙头下冲灭,再把烟屁股扔到垃圾桶里。

他说:“那家伙要伊莱恩关掉电话答录机,她照做之后,才改用正常的声音来威胁她,对吧?虽然伊莱恩告诉你曾遭他电话威胁,他也向她承认杀了托妮·克利里和迈克尔·菲茨罗伊,但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而已,我们并没有真凭实据证明他有罪,况且他并没有明确说出他做了什么,更没有指名道姓,对不对?”

“对。”

“所以,除非我们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否则根本不能动他一根汗毛。我会大量印制莫特利的画像分发出去,不但要让刚才的那位门房指认,也要值日、夜班的门房一起帮忙。虽然希望不大,但或许几天前刚好有人看到那家伙在附近出现。不过最麻烦的是,即使他真的在这个地区或这栋大楼出现过,要证明他谋杀托妮,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首先得要证明托妮是被谋杀的才行,但这要如何才能证明?”

“医学证据呢?”

“什么证据?”

“托妮的死因。”德金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没有验尸报告吗?”

“当然有。但你也想像得出人从那种高度摔下来的惨状。你想要医学证据?我告诉你,托妮·克利里头朝下摔下来,撞碎了迈克尔·菲茨罗伊的脑袋,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确实如此。法医没在她体内找到子弹碎片,报告中当然注明她是高处摔落致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认为他先杀了她然后才把她推出窗外。”

“很有可能。”

“好啊,你去证明看看。他也有可能先把她打昏,再趁她不醒人事的时候,把她扔出窗外。即使如此,你觉得你能找到什么证据?脖子的勒痕,还是头顶的伤口?”

“那么精液比对呢?那家伙在俄亥俄州那名受害女性体内留下精液样本。”

“对啊,但他们根本查不出那是谁留下的。马修,就算采集到托妮·克利里体内遗留的精液,想到她和那菲茨罗伊姓小子共享生命的最后一刻,弄不好也可能是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呢。再说,就算是莫特利的,又能证明什么?法律又没规定不准和女人上床,就算他从肛门进去也不犯法啊。”他又掏出一根烟,口气一转,“我告诉你,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抓不到他的把柄。不但找不到他指纹,就算找到,也不能以此定罪。就算他曾在现场出现,甚至到她房间去,也不能证明她是被谋杀,当然更不能说他是凶手了。”

“那到底要怎样才能抓住他?”我无视于他的目光,“难道我们就只能一直等,直到哪一天发现一具有他签名的尸体?”

“马修,会的,他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的。”

“或许吧。只是我大概等不下去了。”

德金的确是位老手。虽然他不相信会有帮助破案的契机出现,但依旧进行彻底调查,丝毫不浪费时间。他立即调派鉴识小组到达现场,当天下午就打电话告诉我化验的结果。

坏消息是,他们并没有发现莫特利的指纹。还有一则不知能否称得上是好消息的发现,就是托妮·克利里跳楼的那扇窗台和窗框上竟然都干干净净,连她自己的指纹也找不到。这表示可能有人很小心,注意不留下指纹,或是已经仔细地擦拭过。这项结果并不能算是有力的证据,因为人们不见得在接触物体时一定会留下指纹,但多多少少可以证明我们的推测,即托妮不是自杀,而是有外力介入。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仍然是延续过去几天所做的事,到处向人打探,挨家挨户发送莫特利的画像,同时附上我那库存日益减少的名片。

我想到了吉姆·费伯,他替我印制名片当作礼物送我。“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吧。”每次去参加聚会时,总会听到这句话。

“你只要不喝酒,来参加聚会,一起读戒酒书,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我现在并没有喝酒,也一直都准时参加聚会,戒酒书上大概没有提过如何跟一位满怀报复心的疯子捉迷藏,而吉姆显然也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但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他。

“你已经尽心尽力了。”他说。

“你真会安慰人。”

“我不知道这能否安慰你,甚至可能连鼓励的作用也没有。”

“的确没有。”

“但也说不准。或许现在这样只是让你自己明白,你已经尽力采取所有可行的措施了。要在纽约这种大城市找一个刻意避开你的家伙,简直就像大海捞针。”

“是。”

“当然,你也可以请求警方协助——”

“我试过了,目前他们所能提供的支援实在有限。”

“听起来,你已经尽心尽力了,却仍然责怪自己不能做得更多。你担心这件事会失控?”

“的确是。”

“担心是必然的,人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控制所有的事情。我们只能采取行动,至于结果如何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

“奋力一搏,然后听天由命?”

“对。”

我想着他刚才说的话,“要是我这一击不够有力,别人可能会遭殃。”

“我懂了,你无法放手的原因,就是这个赌注太高。”

“这个——”

“你还记得戒酒的《第三阶段》?”我当然记得,但他还是引用了其中一段话:“‘决定将自己的意志及生命完全托付给上帝,因为我们认识他、信任他。’你可以把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但是面临这种残酷的事实,你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了解。”

“我告诉你《第三阶段》的精髓所在,主要就是两个概念:第一,将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第二,所有的事情都是小事。”

“谢谢你。”我说。

“马修,你还好吧?不会开戒喝酒吧?”

“不会,我不会去喝酒。”

“那你就没问题了。”

“对啊,我现在很好,”我说,“你知道吗?我希望将来有一天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能说些我想听的话。”

“没问题,不过倘若真有这么一天,你最好换一个辅导员吧。”

我回到旅馆大约六点钟了,柜台有我的留言,是乔·德金。但这时他已经下班了,幸好我有他家里的号码。我打到他家去。他告诉我:“我猜你大概急着想知道结果,验尸人员说咱们别作梦了,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不可能分辨出因果关系。他还说:‘叫你朋友到纽约帝国大厦顶楼,拿一颗葡萄柚往下扔,然后再下楼到人行道上,看看有没有办法说出这颗葡萄柚是从佛罗里达州哪一个市镇运来的。’”

“重要的是,至少我们已经认真试过了。”我说。

挂断电话,心想吉姆一定会以我为荣,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进步如此神速,随时都可能成为圣人最佳候选人。

尽管如此,终究改变不了事实,我们仍一无所获,毫无进展。

当晚,我去参加聚会。

人真是一个习惯性动物,八点过后我就往圣保罗教堂方向走。当我走到附近时,一股莫名的情绪让我停下脚步。如果今天我在那里出现,又会害了谁?想到这里,一阵寒意从我背后升起,就好像有人拿着粉笔在天空那片大黑板上划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我的姑妈佩格(愿她老人家在天之灵安息),总是把这种情况比喻成一只鹅正路过我的坟墓。

现在,我好像是个麻疯病人,或是伤寒患者,全身带着恐怖的病菌,随时可能把无辜的人转变成杀人犯的目标。自从我进入那座教堂起,危险就降临了,但危害的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些和我参加同一聚会的朋友。

虽然我告诉自己这个念头很荒谬,但它仍盘踞心头挥之不去。于是我转头就走,回到五十八街和第九街大道路口,尽量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今天是星期二,还有哪里有聚会呢?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东二十街的卡比尼医院,聚会地点在三楼的会议室。今天的演讲者满头白发,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他以前是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曾结了六次婚,六任妻子总共为他生下十四个孩子,所以一九七三年以后,他就再也不用申报所得税了。

“确实有点夸张。”他说。

目前他在公园街南侧一家运动用品零售店当销售员,一人独居。他说:“我以前一直很怕孤独,可是现在却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这种感觉。”

我心里想能有这种体会真好。

会场上虽然有几张熟面孔,但没有真正认识的人。讨论中,我一言不发,没等到散会祷告,我就偷偷溜出会场,没有跟任何人交谈

会场外寒意逼人,我走了几条街,然后坐公车回旅馆。

回到旅馆,值班的雅各布说有好几通电话找我。我看了一下信箱,没有任何留言条。“她没有留话。”

“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应该是吧,听起来像同一个人,每隔十五、二十分钟就打来一次,每次都说会再打来。”

上楼之后我打给伊莱恩,但电话不是她打的,我们聊了几分钟。电话挂断后,铃声又响起。

电话里的声音非常低沉,劈头就说:“我冒了很大的险。”

“怎么说?”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会杀了我,他心狠手辣。”

“谁?”

“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你是斯卡德吧?难道不是你在街上到处散发他的画像吗?”

“没错,就是我。”

电话那一头一阵静寂,我知道她仍在线上,可能把话筒放在桌上,暂时走开。不久之后,她用非常微弱的音量说:“我现在不方便说话,别乱跑,十分钟内再打给你。”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似乎过了十五分钟她才打过来。“我很害怕,他随时都会杀了我。”

“那么为什么还打给我?”

“反正他早晚会杀了我。”

“只要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绝不会连累你。”

“是吗?”她考虑了一下,“我们必须见个面。”

“好吧。”

“我们得先谈谈,才能给你线索。”

“没问题,挑个时间和地点吧。”

“妈的,现在几点?快十一点了,十二点钟来见我,有没有问题?”

“地点?”

“知道下东城吗?”

“应该找得到。”

“你去……妈的,我简直不要命了,”我耐心等她把话说完。“有家店叫花园炭烤,在瑞奇街,就是斯坦顿街下去那条街,你知道那地方吗?”

“我找得到。”

“如果你是往市区方向走的话,就在你的右手边。入口在街道下方,必须走下几级阶梯才找得到,一不小心就会错过的。”

“放心,我一定找得到,午夜对吧?怎样认出你?”

“到吧台找我,长腿,红发,到时我会喝纯的罗布罗伊威士忌调酒,”接着她发出嘶哑的笑声,“续杯的钱你付。”

瑞奇街向南延伸至第一大道以东七、八条街外的休斯顿街。附近的治安很乱,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一个世纪前,为了应付东欧移民潮,狭窄的街道上开始大量兴建廉价出租公寓,房子仓促完工,工程质量当时就已经问题重重,现在更加破旧不堪。

现在人去楼空,下东城一带现在被规划成低收入户住宅区,但此地环境太差,比这些人原来的小木屋都还不如。瑞奇街还好,至少有一排完整的双拼五层楼公寓。

我坐出租车到瑞奇街和休斯顿街路口时,还差几分钟到十二点。出租车司机迅速调头等候绿灯,我仍站在原地。街上空空荡荡,一眼望去,休斯顿街上的商店都已经打烊,拉下的黑色铁门上是一幅幅抽象涂鸦。

我走在瑞奇街南侧,街对面有个妇女正在用西班牙语责骂孩子,再往前走,三个身穿皮夹克的年轻人打量着我,最后显然决定,我大概不好惹。

走过斯坦顿街就是花园碳烤,从拐角数第四家,有心的话,其实不难找,朦胧的玻璃窗隐约显现霓虹灯店名。我故意从店门前走过去,看看会不会引起注意。看来没人注意。我转身走回那家店,走下阶梯。有一道沉重的大门,门上是一扇铁格小窗,窗玻璃是不透明的,但能看到里面的情形。我推开门,进入红色灯光下的昏暗室内。

酒馆是个窄长的房间,十几个客人或坐或站,盘踞在靠墙的脚凳边,有几个人看了我一眼,但显然没有多大兴趣。吧台边还摆了十几张桌子,半数以上都有人坐。室内灯光昏暗,烟雾弥漫,空气中还夹杂着一阵阵香烟和大麻的味。有一对男女,小心翼翼捏根大麻烟合抽,似乎一点也不怕被逮捕。不过,说真的,在这种地方抓抽大麻的人,就像在种族暴动中,替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开罚单一样不可行。

吧台边有个女人,拿着高脚杯,独自一人在喝酒。褐色的及肩长发中夹杂着几撮醒目的红发,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像血渍一样。她穿着红色短裤和网状黑丝袜。

我走过去,站在吧台边,我们中间隔着一把凳子。酒保走过来,我看了她一眼,问她喝的是什么。

她说:“罗布罗伊。”

没错,电话中就是这个声音,低沉而沙哑。我点了一杯罗布罗伊给她,自己要了一杯可乐。酒保把我的饮料送过来后,我喝了一口,不禁做个鬼脸。

“这里的可乐已经没气了,我刚才应该建议你不要点的。”她说。

“无所谓。”

“你一定是斯卡德了。”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趁她考虑是否要告诉我的时候,我好好地观察了她一番。她的身材高挑、额头宽阔,发际的美人尖很明显,小夹克内是一件与短裤同色的袒胸中空背心,丰满的嘴唇上涂着又红又亮的唇青,她那双大大的手上也涂了亮红色指甲油。

一看就知道是妓女,错不了。如果忽略低沉沙哑的声音。那双大手、喉咙的线条,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人。

“你可以叫我甜心。”她说。

“好。”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

“他绝不会知道,我一定守口如瓶。”

“他一定会杀了我,他连想也不用想就会杀了我。”

“他还杀过别人吗?”

她噘嘴吹了一声无声的口哨,“我什么话都没说。”

“没关系。”

“我能做的,就是带你到附近,告诉你他住的地方。”

“他现在在吗?”

“当然不在,他到其他区去了。老兄,他如果还在第十四街的话,我才不敢到这儿跟你碰面呢。”她把手凑到嘴边吹气,仿佛才刚涂上指甲油,要吹一吹让它快点干,然后她说:“我这么做应该有好处可拿吧。”

“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别人都要些什么?钱吧。反正,你抓到他以后,一定要给我一些东西。”

“甜心,一定会给你好处的。”

“我不是为了钱,但做这种事,就一定要拿一些回报。”

“你会得到的。”

她略微点了点头,然后站起来。杯子里的酒还有大半杯,于是她拿起酒杯,大口喝下去,她的喉结随着喝酒的动作上下滑动。她是个男人,或者说出生的时候是个男人。

我知道在某些地区有许多男扮女装的妓女,他们多数都注射雌性荷尔蒙,还有一些人去做矽胶植入的隆乳手术,甜心就拥有比一般女人还要坚挺的双峰。当然还有少数人去做变性手术,但这种手术费用很高,必须拼命在街上拉客才能存够钱,所以很少人这么做。这种变性手术,包括把喉结一并去除。目前大概还没发明使她们手脚更纤细的整型手术,或许真有医生正在努力研究。

“待会儿我先走,五分钟后你再出发,我会慢慢走,在斯坦顿街和亚特尼街拐角和我会合,然后再一块儿走。”

“我们要去哪里?”

“只不过几条街远的地方。”

我又喝了一口那杯淡而无味的可乐,让她先离开,我付了钱,在吧台上放了几块小费。走出门外,我爬上阶梯到街上去。

离开闷热的花园碳烤酒吧,室外冰冷的温度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我边走边四处张望。到史坦顿街街口时,我往东看看亚特尼街,只见甜心的屁股扭来扭去,仿佛霓虹灯光一闪一闪。我加紧脚步,在到下一个路口前追上她。

她没扭头看我便开口说:“我们在这儿转弯。”接着就在亚特尼街左转。这条街就跟瑞奇街一个模样,破旧的公寓,死寂的气氛。路灯杆下有辆老福特车被丢弃在路边,四个轮胎已不见踪影。这个路灯已经不亮,街上的另一个路灯也一样。

“我今天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不到五十块。”我说。

“我跟你说过,可以下一次再给我。”

“我知道,但如果这是一个陷阱的话,我身上这么少的钱,一定会让人觉得实在划不来。”

她看着我,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你就是这样想的吗?老兄,告诉你,我在半小时之内赚到的钱远比在这儿跟你磨牙多得多,而且那些男人都还笑着付钱给我呢。”

“随便你怎么说,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下条街。对了,你那张画像是请人画的,对不对?”

“没错。”

“看起来真的很像,尤其那眼神。那双眼睛就这样直瞪着人,似乎要把你穿透,明白我的话吧?”

目前这种情况我实在不喜欢。我错了,不该跟她来的,也许从我进入那间昏暗的酒吧开始,就已经错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以前当警察时办案的直觉,还是因为被甜心传染而感到害怕。反正整个气氛很奇怪。

“这边。”甜心边说边拉我的手。我急忙把她的手甩开。她退了一步,看着我说:“怎么了?碰都不能碰?”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快了,过了那儿就到了。”

我们停在一块空地的入口。这块空地以前是栋公寓大楼,现在已经铲平用挡风围篱圈住。围篱上还绕着许多电线,其中一个角落已经被剪开个洞,外人可以从这儿自由进出。附近堆满了废弃的家具、床架和焚烧过的沙发。

“空地另一边有些房子,你要找的人就住在其中一栋。”她低声说,“只不过那个地方密不通风,没有其他通道,唯一的入口就是从空地这边走过去,即使一辈子住这附近的人,也不见得知道那个地方。”

“那家伙就住这儿?”

“就在这里。喂,老兄,跟我过来,我指给你看,如果不告诉你,你绝对找不到入口。”

我站在原地不动,仔细听听有没有动静,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听到什么。甜心穿入围篱,头也不回,当她走了几步之后,我才开始跟上。事实上我心里也明白可能会发生的事,但这些似乎都不能影响我的行为。我终于体会到伊莱恩当时的感觉。那家伙要她把答录机关掉,尽管她在理智上知道该怎么做,可是知道归知道,对于实际上面临的情景却毫无帮助,她还是按照他的指示做。

我在破碎的瓦砾找下脚的地方,慢慢地往前走。先前街道上已经一片黑暗,如今一步步走进去时,周围随着我的脚步越发黝黑。我才走了不到十码,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到有人喝道:“很好,斯卡德,站住不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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